1月8日晚,演员文淇在北京参加电影《马腾你别走》首映礼后,遭遇了一场令人窒息的恶性骚扰。一名被指为“艺人骚扰惯犯”的陌生男子,尾随她至电梯角落强行索要合影签名,遭拒后当众辱骂,而现场因未设置艺人专用通道、缺乏专业安保,让文淇仅能依靠女性朋友和助理勉强躲避,后续该男子还试图联合同伙二次围堵,场面混乱如同“釜山行”。这起事件绝非“追星失度”那么简单,而是触及法律边界、漠视他人权益的公然侵权,更暴露出公共活动安保漏洞、骚扰惯犯监管缺失等多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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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涉事男子郑皓天的行为早已超出正常追星范畴。他的社交账号存有大量与那英、乃万、周冬雨等女艺人的强行合影记录,长期混迹于各大影视活动场所,利用安保漏洞围堵艺人,甚至曾售卖艺人签名获利。面对网友质问,他不仅毫不掩饰“想蹭热度”的动机,还挑衅称“各大影厅不拉黑我”,其嚣张态度的背后,是对他人人格权的漠视,更是对公共秩序的公然践踏。而文淇工作室仅回应“艺人情绪已平复,未来加强安保”,未选择报警追责,这种“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反而可能纵容惯犯继续危害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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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看,该男子的行为已明确构成侵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肢体行为、言语侮辱等方式实施的骚扰,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赋予受害者报案、起诉的权利。无论是强行围堵的肢体冒犯,还是当众辱骂的言语攻击,都不是“小事”,而是对他人身体权、名誉权的双重侵害。若此类行为得不到惩戒,不仅会让公众人物时刻处于安全风险中,更会助长“骚扰无成本”的歪风,让普通女性在公共场所的安全感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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