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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省纪委监委1月9日消息,河南省周口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张元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张元明,1969年5月生,河南巩义人。他长期在河南省公安系统任职,2020年6月任周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至去年6月被查。

通报称其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元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原标题:《报省委批准:公安局原局长张元明,被开除党籍》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来源:作者:上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