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认养水稻、免费领大米”为诱饵,实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期,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以农业投资为幌子的集资诈骗案。该案中,20余名中老年人在“高收益+送大米”的宣传下投入240余万元,最终损失超百万元。检察官梳理三步骗术,提醒公众岁末年初谨防此类“稳赚不赔”的投资陷阱。
“认养稻田”貌似稳赚,实则是骗局圈套
经查,2018年至2019年间,张某作为某商贸公司投资的食品商行负责人,以销售保健品为主要业务,销售对象以中老年人为主。张某作为店内负责人听从总公司的要求,宣传组织周边的群众到总公司签约合作的某农业公司参观农田水稻,在没有经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宣传水稻认养投资理财产品,承诺15%以上的年化收益率,不仅每年能免费领取优质大米,还能额外获得现金返利,认领期限过后到期全额退还认领本金。20余名中老年投资人签订合同购买理财产品,2019年该农业公司无法兑付承诺,百姓的水稻认养的投资打了水漂。经审计,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张某在担任店内负责人期间共计吸存24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230余万元。后续,尽管张某积极退赔以及某商贸公司以保健品折抵,但投资人仍有共一百多万元损失未追回。
2025年10月,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以被告人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用于按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
检察官揭秘:集资骗局三步走,专坑想“占便宜”的人
第一步,造噱头引信任。以“认养稻田、果树”等投资项目为话术包装,打造所谓的“示范”基地,组织现场参观、免费试吃,再配上精美的宣传海报和声称的“官方合作”虚假背书,让投资者放下戒心。
第二步,给甜头钓大鱼。在前期履行部分承诺,用小额实惠换取投资者的信任,诱导其继续追加投资,扩大诈骗犯罪数额和受害人数。
第三步,卷钱财玩消失。当吸纳的受害者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便以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借口拖延兑付,最后甚至直接注销公司规避经济索赔责任,将受害者的认养资金据为己有。
检察官提醒:恰逢岁末年初,正是阖家团圆、共享全年收获、投资消费的重要节点,也是一些不法分子精心布局、组织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发时期。在此,检察官提出防范投资消费上当受骗的“三不”提示,识别骗术、远离骗局。
不贪小利: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承诺“保本保息+免费领农产品”的投资项目,往往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消费陷阱,切勿因小失大。
不盲目跟风:遇到“稻田认养”“果树认养”等投资项目介绍时,不要盲目轻信宣传和熟人介绍,务必进一步核实经营公司的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有无实质产品、公司信誉度等真实资质。
不私下转账:签订投资合同,在缴纳费用时,要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并留存好合同文本、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材料,凡是要求转入个人账户的,一律拒绝交易。
识破骗局,防范在先。下一步,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结合平安旅顺建设部署,积极担负起依法惩治非法金融犯罪活动的检察职责,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通过揭秘涉及农业认养项目的虚假骗局,同时携手相关部门,共同筑牢反诈宣传防线,助推辖区群众共享幸福与平安。
高畅 姜华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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