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9 日,备受关注的 “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 在景德镇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廖某宇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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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案件经过,2024 年 10 月 2 日 18 时 30 分许,廖某宇驾驶特斯拉轿车载着朋友孙某某前往御窑景巷吃饭。在昌江大道梨树园红绿灯路口等灯时,他与孙某某发生口角,心情变得愤闷不佳。绿灯亮起后,廖某宇竟猛踩油门加速,在 14 秒内将车速从 0 飙升至约 129km/h,而该路段限速仅 40km/h。孙某某因车速太快感到害怕,多次劝说其减速,但廖某宇置若罔闻,继续加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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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行驶至昌江大道梨树园红绿灯东侧时,撞上了由北向南过马路的一家三口。由于车速过快,廖某宇无法有效避让,导致婴儿胡某某当场死亡,其父母王某某和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廖某宇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检方认为,廖某宇在节假日晚高峰的城市主干道上,因个人情绪故意严重超速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庭审时,廖某宇辩称事发时天色昏暗看不见,不熟悉道路,只承认交通肇事罪,不认可检方指控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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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宇明知节假日晚高峰城市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高速驾驶极易引发危险,却仍执意为之,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过,考虑到廖某宇在撞人前有紧急制动和打方向盘的避让动作,属于间接故意犯罪,主观恶性与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且其具有自首情节,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结果公布后,社会舆论持续发酵。被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表示,虽然对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结果表示尊重,但家属仍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未来或将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廖某宇的家人则在庭外沉默不语,拒绝接受媒体采访,只留下一句“对不起”便匆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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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公众对“路怒症”和情绪管理的广泛讨论。心理学专家指出,人在情绪失控时容易做出极端行为,尤其是在驾驶过程中,瞬间的冲动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许多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呼吁加强驾驶员的心理素质培训,建议在驾考中增设情绪管理测试,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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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事故路段的安全问题也受到关注。有市民反映,该路口人流量大,但信号灯时间设置不合理,行人过马路时常需小跑通过。当地交通部门回应称,已着手调研优化方案,未来将增设智能监控和警示标志,提升道路安全系数。

悲剧的发生往往只在一瞬,但留下的伤痛却长久难消。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法律事件,更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情绪失控的代价和社会安全的脆弱性。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理性与克制才是对彼此最大的负责。

#中国人民警察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