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咚!咚!咚!”
沉闷的砸门声打破了冬日村庄的死寂。
“爹!娘!开门啊,我是志远!我回来晚了!”
李志远跪在满是泥泞的雪地里,身上的进口西装沾满了黑泥。他身后的黑色奥迪车里,钻出一个烫着卷发的女人,裹着貂皮大衣,尖着嗓子喊:“李志远,你是不是疯了?这破门不开就不开,那两个老顽固不认你,咱们回城里去!犯得着在这儿丢人现眼吗?”
李志远没理会女人,只是把头磕在结冰的门槛上,额头渗出了血:“娘,让我进去给爹磕个头吧……”
门内死一般的沉寂,过了许久,才传出一个苍老却决绝的声音:“滚。俺家没你这个皇亲国戚。这一辈子,你也别想迈进这个门坎。”
一九九六年的腊月,鲁西南的风刮在脸上像刀子割一样疼。
村口的土路上,一辆黑得发亮的奥迪100缓缓开了进来。车轮碾过结冰的水坑,发出“咔嚓咔嚓”的碎裂声。村里的几条土狗没见过这黑漆漆的大家伙,夹着尾巴狂吠。几个穿着棉袄、双手插在袖筒里的老汉蹲在墙根底下晒太阳,看见车来了,眼睛都直了。
“乖乖,这是哪个大领导来了?”
“看着眼熟……哎呀,那不是老李家的大儿子,志远吗?”
车窗降下来一半,露出一张白净富态的脸。李志远四十五岁了,保养得很好,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腕上戴着亮闪闪的梅花表。他冲着墙根底下的老人勉强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
副驾驶上的周小雅捂着鼻子,一脸嫌弃:“志远,这什么味儿啊?又是猪圈又是旱厕的。我说不来,你非要来。你爹都骂了你十八年了,你以为这次回来他能给你好脸?”
李志远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指节发白。
“小雅,这次不一样。二叔打电话说,爹快不行了。”他的声音有些抖。
周小雅翻了个白眼,从包里掏出口红补了补:“不行了就不行了呗,生老病死谁没有?再说了,当初是你爹把你赶出门的,又不是你不孝顺。咱们每年寄那么多钱,都被退回来,那是他们不识抬举。”
李志远没说话。车子到了家门口,那扇熟悉的黑漆木门紧紧闭着。门楣上挂着两个有些破败的白灯笼,在风里晃荡。
看见白灯笼,李志远心里“咯噔”一下。来晚了。
他推开车门,脚刚落地,那种深入骨髓的寒意就顺着裤管往上爬。这寒意不仅来自天气,更来自这扇十八年未曾对他开启的大门。
十八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冬天,他背着铺盖卷,怀里揣着那张改变命运的回城招工表,在这个门口给爹娘磕了三个头。
那时候,爹拍着他的肩膀说:“儿啊,去吧,到了城里好好干,别给咱老李家丢人。还有,别忘了秀兰,她是咱家的恩人。”
那时候,秀兰就站在那棵老槐树下,手里捏着衣角,眼睛红红的,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盯着他看,像是要把他刻进眼珠子里。
李志远闭上眼,把那些画面强行压下去。他提起后备箱里的茅台酒和中华烟,深吸了一口气,迈步走向那扇门。
时间回到一九七五年。
那年的雪比现在还要大。李志远作为下乡知青,被分到了这个穷山沟里。他原本是个瘦弱的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下地干活没几天,肩膀就磨烂了,血肉模糊。
那天,生产队修水库。李志远发着高烧,还要去抬石头。走到半路,眼前一黑,连人带石头栽进了冰冷的水沟里。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一铺暖烘烘的土炕上。
眼前是一张红扑扑的脸,大眼睛,粗黑的大辫子。是村支书的女儿,秀兰。
“醒了?快,趁热喝了。”秀兰端过来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
碗里是白面汤,上面还飘着几滴香油,卧着两个荷包蛋。在那个连红薯干都吃不饱的年代,这是过年都不一定能吃上的好东西。
李志远挣扎着坐起来,嗓子眼像是冒了烟:“秀兰……这……”
“别废话,赶紧吃。这是俺偷俺爹的白面,你要是敢说出去,俺就不理你了。”秀兰故意板着脸,把碗塞到他手里。
李志远端着碗,手有些哆嗦。热气熏得他眼睛发酸。他大口大口地喝着,眼泪掉进碗里,咸咸的。
秀兰坐在炕沿上,手里纳着鞋底,时不时抬头看他一眼,嘴角挂着笑:“慢点喝,没人跟你抢。你说你这城里来的书生,咋就这么不禁折腾呢?”
“我没用,干不了重活。”李志远低下头,羞愧难当。
“谁说你没用?你会识字,你会吹笛子,你会讲那些大城市里的故事。”秀兰放下针线,眼神亮晶晶的,“俺觉得你有用,比村里那些只会傻力气的汉子强多了。”
从那以后,秀兰就成了李志远的守护神。
地里的重活,秀兰总是抢着帮他干;李志远的衣服破了,秀兰连夜给他缝补;李志远想家了,秀兰就陪他在打麦场上坐着看星星,听他讲城里的电车、楼房和公园。
村里人都看出来了,这俩人好上了。
李志远的爹娘更是乐得合不拢嘴。他们虽然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但也看得出秀兰是个过日子的好手,心地善良,模样也俊。
“志远啊,秀兰这闺女是个实诚人,你可不能辜负了人家。”娘拉着李志远的手,一遍遍地叮嘱。
一九七七年的夏天,打麦场旁边的草垛里。
知了在树上叫得人心烦意乱。李志远抓着秀兰的手,心跳得像擂鼓。
“秀兰,我……我想娶你。”
秀兰的脸红到了脖子根,她低下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俺爹说了,你是城里人,早晚要回去的。俺配不上你。”
“我不回去!就算回去,我也带着你!”李志远信誓旦旦地发誓,“这辈子,我李志远要是负了你刘秀兰,就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秀兰捂住他的嘴:“呸呸呸,不许说这不吉利的话。俺信你。”
那晚的月亮很圆,照着两个年轻滚烫的心。虽然没有那张红纸婚书,但在村里人眼里,甚至在爹娘眼里,秀兰已经是李家的人了。
一九七八年,风向变了。
知青回城的名额下来了。整个知青点都炸了锅。大家都像是疯了一样,托关系的托关系,送礼的送礼,为了那一张薄薄的招工表争得头破血流。
李志远也想回城。做梦都想。
他看着自己满手的冻疮和老茧,看着这漫天黄土,心里那股回城的欲望像野草一样疯长。可是,他家穷,没钱打点,也没有关系。
那天晚上,李志远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愁得直抓头发。
秀兰来了。她穿了一件半旧的花棉袄,脸色有些苍白,走路也有点发飘。
她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一层层打开,里面是一叠皱皱巴巴的票子,还有几个硬币。
“给。”秀兰把钱塞进李志远手里。
“这……哪来的这么多钱?”李志远吓了一跳。这一百多块钱,在当时是巨款。
秀兰把手缩回袖子里,躲闪着他的目光:“你别管。这是俺娘留给俺的嫁妆钱,还有……俺借的一点。”
李志远抓过她的手,发现她手腕上那只带了好多年的银镯子不见了。再一看,她胳膊弯里贴着一块胶布,渗着血丝。
“你去卖血了?!”李志远的声音都在颤抖。
“没……就是一点血,不碍事。”秀兰抽回手,挤出一个笑容,“有了这钱,你去疏通疏通,就能回城了。”
李志远一把抱住秀兰,哭得像个孩子:“秀兰,我对不起你……你等着,等我回了城,安顿好了工作,第一件事就是回来接你!我们要去城里过好日子!”
秀兰靠在他怀里,轻轻抚摸着他的后背,眼神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志远,你记住你说的话就行。要是……要是你回不来,俺也不怪你。只要你有出息,俺就高兴。”
李志远走了。
那天早上,大卡车发动的时候,全村人都来送。李志远站在车斗里,看着越来越远的人群。秀兰站在最前面,穿着那件红色的棉袄,像一团火。
他看见秀兰下意识地摸了摸肚子,嘴唇动了动,似乎想喊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喊出来。
车子拐了个弯,秀兰的身影消失在扬起的黄土里。李志远不知道,这一别,就把自己的一生劈成了两半。
回到了城里,李志远被分配到了市物资局。
那是个肥缺。每天在这个单位进进出出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李志远虽然只是个小办事员,但也算是见了世面。
他看着街上的姑娘们穿着的确良的长裙,骑着凤凰牌自行车,说着标准的普通话,心里那个土里土气的村庄开始变得模糊。
局里的副局长姓周,有个独生女儿叫周小雅。
周小雅刚从文工团转业回来,长得漂亮,打扮时髦,性格更是泼辣大胆。她经常来局里找爸爸,一来二去,就注意到了那个长相斯文、干活勤快的李志远。
那天,李志远在办公室整理文件,周小雅走了进来,直接坐在他的办公桌上,晃荡着穿着皮鞋的脚:“哎,大学生(虽然不是,但当时有文化的都这么叫),晚上有空吗?陪我去看电影。”
李志远有些慌乱:“周……周同志,我还要加班。”
“加什么班?我跟老周说一声就行了。”周小雅凑近了,身上那股好闻的雪花膏味道直往李志远鼻子里钻。
李志远的心动摇了。
他开始和周小雅约会。看电影,逛公园,吃西餐。周小雅带他见识了一个他从未敢想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不用为了一顿白面馒头去卖血。
只要娶了周小雅,他就能少奋斗二十年。
夜深人静的时候,李志远也会想起秀兰。想起那个卖血给他凑路费的女人。每当这时候,他都会从噩梦中惊醒,满身冷汗。
“志远,你怎么了?”身边的周小雅迷迷糊糊地问。
“没事,做噩梦了。”李志远擦了擦汗,翻身背对着周小雅。
他在心里给自己找借口:我和秀兰没领证,不算结婚。我是为了前途,为了能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等我有钱了,我多寄点钱给秀兰,补偿她。
一九七九年春天,李志远和周小雅结婚了。
婚礼办得很风光,物资局的小车排成了长龙。李志远穿着笔挺的中山装,胸前戴着大红花,笑得满面春风。
婚后一个月,他给老家写了一封信。
信写得很长,改了又改。
“爹,娘:我在城里结婚了。女方是局长的女儿,对我的前途很有帮助。我和秀兰……终究是不合适的。她是农村户口,进不了城,我也回不去。长痛不如短痛。这里有五十块钱,你们转交给秀兰,算是我的补偿。让她别等我了,找个好人家嫁了吧。”
信寄出去的那一刻,李志远觉得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又像是心里被剜去了一块肉。
信寄到村里的那天,正是麦收时节。
邮递员在田埂上喊:“老李头!你儿子的信!还是挂号信呢!”
爹乐颠颠地跑过去,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才接过信。娘和秀兰正在割麦子,听说信来了,也都围了过来。
秀兰挺着大肚子——已经七个月了。她扶着腰,脸上挂着汗珠,笑得眼睛弯弯的:“肯定是志远安顿好了,要接咱们去享福呢。”
爹不识字,让村里的会计给念。
会计拆开信,看了两眼,脸色就变了。他结结巴巴,念不下去。
“念啊!咋不念了?”爹催促道。
会计叹了口气,把信念了出来。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记闷雷,炸在老两口和秀兰的头顶上。
“……结婚了……局长的女儿……不合适……五十块钱……”
爹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慢慢变成了紫红色。他一把夺过信,三两下撕得粉碎,狠狠地摔在地上,又踩了几脚。
“畜生!这个畜生!”爹气得浑身发抖,一巴掌扇在自己的脸上,“我咋养了这么个白眼狼!陈世美啊!这是陈世美!”
娘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嚎啕大哭。
秀兰没有哭。她站在那里,脸色惨白如纸,身子摇摇欲坠。她看着地上的碎纸片,那是她日思夜想的盼头,如今变成了催命的符咒。
她摸着肚子里还在踢腾的孩子,突然眼前一黑,软软地倒了下去。
“秀兰!秀兰!”
那天晚上,李家乱成了一锅粥。
半个月后,李志远收到了家里的回信。信封上字迹潦草,是爹托人写的。
信里没有钱,只有一句话:
“你要是敢做陈世美,就永远别回这个家。俺们这就当没生过你这个畜生。你也别想再见到秀兰。”
李志远拿着信,手抖得拿不住。他以为爹娘只是一时生气,过阵子就好了。毕竟他是亲儿子,如今又有出息了,哪有父母不认儿子的?
可他错了。
那一年春节,他买了好多东西,带着周小雅回老家。
车刚到村口,就被爹拦住了。爹手里拿着一把铁锹,站在路中间,眼珠子通红,像一头愤怒的老狮子。
“滚!带着你的狐狸精滚!”
爹一铁锹铲在车前盖上,砸出一个大坑。
周小雅吓得尖叫,李志远吓得赶紧倒车。
从那以后,十八年,整整十八年。李志远寄回去的每一分钱,都被退了回来。寄回去的每一封信,都被原样退回,上面打着“拒收”的戳。
他在城里步步高升,当了科长,当了处长,最后当了局长。他住进了大房子,坐上了奥迪车。
可是,他过得并不快乐。
周小雅脾气暴躁,娇生惯养,根本不会过日子。两人经常吵架,家里冷冰冰的像个冰窖。最要命的是,周小雅不能生,或者说,他们俩一直没有孩子。去医院查过,医生说是李志远的问题,精子存活率低。
周小雅为此没少羞辱他:“李志远,你就是个绝户命!看来老天爷都看不惯你做的那些缺德事!”
每当这时,李志远就躲进书房,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雾缭绕中,他总能看见那年大雪天,秀兰端着热汤的笑脸。
一九九六年,这封加急电报打破了李志远死水一般的生活。
“父病危,速归。”
只有五个字。
李志远疯了一样往回赶。他不顾周小雅的阻拦,不顾一切。
此时此刻,跪在门口,李志远的心被撕扯着。
“娘,爹走了吗?让我看一眼啊!”
门内,娘的声音带着哭腔,却依然硬气:“走了。刚才咽的气。他临走前说了,不许你进门,不许你戴孝。他说嫌脏。”
“我是他亲儿子啊!”李志远大吼。
“亲儿子?”娘冷笑一声,“你在一九七九年就死了。现在给俺们养老送终的,是秀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