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引进高技能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最高给予一次性每人50万元的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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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申报范围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引进的高技能人才(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随下一年度申报)。

申报条件

本市重点产业链企业、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等用人单位新引进的,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协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技能人才:

(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技术能手和省级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技术能手。

(二)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

(三)国家行业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人)、国家行业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获得者,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获得者。

(四)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五)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六)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将其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资助政策

(一)对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技术能手,分别给予一次性每人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资助;对引进的省级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技术能手,分别给予一次性每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助。

(二)对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获奖选手或相应奖项的专家教练组长,分别给予一次性每人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资助;对引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分别给予一次性每人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助。

(三)对引进的国家行业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人)、国家行业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获得者,给予一次性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对引进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获得者,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获得者,给予一次性每人10万元奖励资助。

(四)对符合申报条件中第(四)、(五)、(六)款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其技能水平及可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给予一次性每人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助。

上述引进高技能人才只享受最高层次奖励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来源 | 天津市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