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问一个比较扎心的问题:你有公积金吗?
如果有,那么恭喜你!
因为2026年,公积金提取范围,更大了!
1月7日,绍兴公积金中心发文,正式将“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称“税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
根据规定,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因购买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而产生的上述2种税费,可凭家庭名下自住住房的税费发票,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多套住房,可多次提取也可合并提取),而且夫妻双方合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税费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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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官方对于上述内容的解读:
①房屋须在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指产权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且坐落须为绍兴市范围内;
②房屋购买的时间不限、房屋套数不限;
③提取额度为最高不超过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④提取材料为契税完税凭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以及房屋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此证可数据共享);
⑤办理渠道为全市公积金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网点。
为加深理解,我们举两个例子:
案例一
问:张先生在2024年购房了一套二手房(总价90万),买这套房时已经全额提取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现在,张先生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里又有了近8万元的余额,那么他们可以通过买这套二手房时产生的税费,去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答:可以。准备好这套二手房的契税完税凭证,以及房产证等资料,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去办理提取。
案例二
问:王女士家庭名下原有1套住房、当时缴纳的契税为1.5万元。最近又新购入一套新建商品房,缴纳契税4.8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000元。请问王女士以购房“税费”理由可提取公积金余额么?
答:可以。王女士可凭新购入商品房的税费发票提取5.3万元(即契税4.8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0.5万=5.3万元)、凭原名下住房的税费发票可提取1.5万元,理论上累计可提取6.8万元账户余额。
以上两种“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前提是要买房。
那么就有人会问了,我不买房,还有其他办法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有!
加上上述2个条件,目前绍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已达15个,包括支付物业费、支付房租、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等等,满足其中1个就可进行提取。
其中,关于物业费,绍兴公积金中心提到:
每年可提取1次,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户。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支付物业费方式”提取公积金,需要“先交费”,后凭物业费发票、不动产证、身份证明等证件提取公积金。
而且,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只能是由一套自住住房(绍兴市范围内)产生的物业费(如果你有2套自住住房,可以选择其中物业费高的一套)。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话,也仅限提取同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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