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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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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小学寒假安排来了

唐山市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

经过向当地教育部门核实

唐山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小学2026年1月24日(腊月初六)放假初中2026年1月31日(腊月十三)放假高中2026年2月7日(腊月二十)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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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时间如有调整

请以当地教育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来源:河北发布

咨讯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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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人注意:开始了!持续到2027年12月

唐山全市严查!持续到2027年底

有电动车的朋友注意!

骑电动车出行请遵守交通规则!

佩戴好头盔!

河北省实施专项行动

严查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

违法载人、醉酒骑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河北省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升攻坚行动。该行动以“登记上牌”“头盔佩戴”为重点,从11个方面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守护、普法宣传教育、科技创新应用“三大攻坚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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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交通安全守护攻坚行动,守护重点时段、守护重点路段、守护重点区域、治理安全隐患。聚焦工作日早晚高峰、周末电动自行车出行高峰时段,在电动自行车出行集中路段加强警力部署,组织交通疏导,劝诫不文明出行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醉酒骑行等重点违法行为,确保路面通行安全。

唐山交警发布最新倡议

安全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电动自行车作为便捷、经济的出行工具,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选择。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特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登记上牌,合规上路行驶

请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自购车之日起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注册登记、申领号牌。切勿购买、骑行未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辆,严禁无牌或伪造、变造号牌车辆上道路行驶

二、规范佩戴头盔,守护生命安全

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请广大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在每一次出行时,务必正确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卡扣,确保头盔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切实守护自身生命安全。

三、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行

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坚决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转弯时提前开启转向灯或伸手示意,主动礼让行人。

四、规范有序停放,维护公共秩序

骑行结束后,请自觉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或已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按照标识方向有序停放。不占用机动车位、盲道、消防通道及出入口,不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彰显社会风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车上牌、人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倡导者和监督者,为构建文明唐山贡献力量!

骑电动车出行的朋友

请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

不然的话可能面临着罚款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

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除了要正确佩戴头盔之外

载人方面也有要求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违规载人的也将面临罚款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载物,影响通行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首位

切勿心存侥幸

骑乘电动自行车出门

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再出发

文明驾驶 安全出行

来源:河北发布、环渤海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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