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证监局)

来源:福建证监局

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存在以下情况:一是个别员工离职后仍维护原有客户、以你营业部名义开展个别客户培训活动,并在检查组进场前要求员工删除相关聊天记录;二是营业部前任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实地履职不足。上述情况反映出你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你营业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