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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上的东滩地区动植物资源丰富,冬季正是众多候鸟迁徙越冬繁衍栖息地。近日,崇明公安分局陈家镇派出所民警连续接到群众求助,联手救助起一只“三有”保护动物夜鹭,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鵟,以共护生灵的责任担当,为冬日增添了融融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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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清晨,寒风凛凛,居民李女士上班途中发现路边蜷缩着一只全身覆霜、无法动弹的鸟。意识到可能是受保护的野生鸟类,李女士立即打电话给陈家镇派出所。民警陆佳豪迅速赶到现场,认出该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在肯定李女士爱护野生动物的善举后,民警小心翼翼地将这只虚弱的鸟带回派出所,安置在温暖的室内,并第一时间联系林业站。随后,林业站工作人员将夜鹭带走进行专业检查,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适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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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陈家镇派出所再次接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其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疑似保护鸟类“老鹰”。民警朱兴洲迅速抵达,发现该只“老鹰”羽毛蓬松、精神不振,翅膀有明显羽毛缺失,飞行能力暂时丧失。

为避免二次惊扰,民警严格遵循野生动物救助规范,使用柔软透气的棉布轻轻将其包裹,平稳放入通风的救助箱内,细心将它带回所内,并立即通知林业站。经专业人员鉴定,这只鸟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鵟。据分析,其伤势可能源于捕食过程中的争斗。幸运的是,鵟无生命危险,在接受专业救治和恢复后,将重归蓝天。

短短五日内两次成功救助保护鸟类,既是热心群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的生动体现,也是公安机关与林业部门高效联动机制的有效实践。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保护。市民如发现受伤、受困或落单的野生动物,请勿自行处置,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实施科学救助。

原标题:《警民携手冬日守护,五日内救起“一鹭一鵟”保护鸟类》

栏目编辑:顾莹颖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