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责任落实,提升治理效能,连日来,市、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一批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乱扔垃圾的商户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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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城管局于12月15日对“金平区林树根餐饮店”商家乱扔生活垃圾违法行为处以罚款;金东街道综合执法队于12月17日对“金园肠粉”商家乱扔生活垃圾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涉事商家也认识到错误,表示今后一定改正,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美观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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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明汕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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