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大事件

恋爱期间消费、婚前买车买房……最高法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发布5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加深各级法院对涉彩礼纠纷裁判规则的理解,以公正裁判促进家庭文明、社会文明建设。

恋爱交友期间的消费性支出,是否属于彩礼?“刘某诉张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明确,恋爱期间的消费性支出,属于情谊行为范畴,不宜由司法予以调整。刘某在同居关系结束后,要求张某全部返还的款项系日常多次转账形成,且双方互有转账,张某亦有生活消费和为刘某购买衣物、充值话费等支出,人民法院认定转账系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对刘某要求张某返还转账的主张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明确,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具有彩礼性质,可按照彩礼裁判规则予以处理。

在“赵某诉李某等婚约财产纠纷案”中,李某(女)答应赵某,在赵某为其买车后办理结婚登记,赵某于是给予李某购车款15万元。之后双方发生争吵,李某独自回娘家生活,双方未能就登记结婚事宜协商一致。赵某起诉请求判令李某返还彩礼及购车款。人民法院查明,赵某的给付行为系以婚姻为目的,该购车款具有彩礼性质,综合考虑实际消耗、共同生活时间等事实,酌定李某返还部分金额。

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批案例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司法态度。在“郑某诉吴某离婚纠纷案”中,郑某与吴某经他人介绍相识仅3天后便“闪婚”,吴某接收彩礼后结婚10余天就借故离开,郑某多次要求其返回、共同生活,吴某均推诿拒绝,并对郑某称要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相处时间明显较短,结合具体案情,支持了郑某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吴某返还全部彩礼的诉讼请求。

此外,这次发布的“王某诉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久这一情况的涉彩礼纠纷作出不予返还彩礼的处理,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用途作为核心考量因素,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今日新动态

1.上海一区发布区管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周遐玮,女,汉族,1972年12月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区有关单位正处职。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向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65415635,12380转9;联系地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82)。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杨浦区委组织部

2026年1月8日

2.上海移动:相关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已报案

近日,有媒体发视频爆料称,2026年1月7日,穿有蓝色工作服的“员工”举报上海移动,称为创收逼迫员工上门断网。

1月8日16时许,“上海移动”官方微博回应称,近日,网上出现关于上海移动要求家宽装维人员“上门断网”的言论,公司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查证情况声明如下:

上海移动从未以任何形式要求家宽装维人员以强迫客户报修的方式诱导办理业务,相关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我们已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受理,将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造谣者及恶意传播者法律责任的权利。感谢广大客户及社会公众对我们的关注与监督。

3.AI换脸闯关、爬虫窃数据!静安检察发布十大案例,揭密新型网络犯罪暗战

当AI换脸成为闯关秘籍,当“爬虫”窃走千万条核心数据……网络犯罪的阴影,正随着技术浪潮悄然蔓延。在数字经济高地上海静安,一场无声的保卫战正在打响。

1月8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静安国际会客厅召开“聚焦建设‘五个中心’检察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网络检察护航国际城区数字安全”为主题,亮出了过去一年的“战果”与“战法”。发布会不仅通报了网络检察工作情况与典型案例,还现场发布了中英双语《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护航国际城区数字安全十条意见》,为守护数字生态安全提供了清晰的“检察方案”。

作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重要承载区,静安区数字经济动能澎湃,数据要素高速流转,这也使其成为网络犯罪觊觎的目标。2023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庞大,罪名集中于诈骗、帮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领域。一个显著趋势是:网络犯罪正加速向利用AI、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实施的复合型犯罪演变,技术人员涉案比例高达约34%。

聚焦新型犯罪:从“AI换脸”到“数据爬虫”,犯罪手段迭代升级

数字经济的繁荣伴生了犯罪模式的“进化”。与传统犯罪相比,涉数据网络犯罪呈现出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的新特征。

· 手段更隐蔽:犯罪分子恶意利用人工智能、网络爬虫等技术,或勾结企业“内鬼”,非法侵入系统窃取数据,并延伸至数据清洗、整合与非法交易的全链条,技术对抗性极强。

· 对象更高值:犯罪目标从公民个人信息,扩展到承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数据代码、商业数据等具有高价值性的数字资产。

· 空间更跨域:犯罪活动借助网络平台实现跨地域瞬时作案,从引流到资金结算形成闭环,严重侵蚀平台生态与市场信任。

· 组织更产业:犯罪团伙分工日益细化,形成了紧密协作的产业化、链条化黑灰产,增加了打击难度。

面对新挑战,检察机关提醒社会公众:务必增强数据安全防护意识,警惕技术伪装,谨慎授权个人信息,不点可疑链接,共同筑牢安全屏障。

推动治理并重:四位一体,织密网络空间“防护网”

如何在高流动性的数字世界划定法律红线,保护企业与公民的合法权益?静安区检察院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始终,坚持“全链条打击、精准化预防、一体化治理”与专业化建设四位一体。

1. 全链条打击,打深打透:针对网络犯罪链条长、分布散的特点,强化全流程引导侦查,精准追捕追诉上下游犯罪。在办理某新型网络诈骗系列案中,成功锁定全国10余个省市16个犯罪团伙,追诉漏犯28人,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

2. 深化协同治理,凝聚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建立重大案件100%介入机制。同时,携手区网信办、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针对办案发现的行业风险和管理漏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11件,推动源头治理。

3. 强化综合履职,全方位保护:制定网络犯罪“一案四查”工作意见,打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内部壁垒,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探索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构建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

4. 锻造专业尖兵,以智御智:组建跨部门网络检察办公室,制定人才三年培养规划,并引入“技术调查官”外脑辅助办案。团队已涌现多名市级反诈优秀个人、检察人才库成员和优秀公诉人。

典型案例揭示网络犯罪隐秘角落

发布会通报的四个典型案例,生动揭示了当前网络犯罪的多样形态与严重危害:

1. 大型智能化平台数据爬虫案:某公司为完成项目,利用借来的临时账号编制爬虫程序,非法爬取合作方核心数据1800余万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检方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借助技术调查官,精准认定犯罪,最终涉案单位及负责人均被判处刑罚。

2. 全市首例程序化批量实名注册游戏账号案:被告人编写软件,绕过限制批量注册并实名认证游戏账号11万余组,连同公民个人信息一并倒卖。检察机关采用“法律+技术”双轨模式,深挖黑灰产链条,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

3. 全市首例利用深度合成技术AI换脸案:被告人应他人要求,利用AI换脸技术合成深度伪造视频,改装手机以绕过网约车平台人脸验证,帮助他人非法运营。检方借助技术鉴定厘清犯罪本质,依法惩治了利用新技术破坏安全审核机制的行为。

4. “技术黄牛”倒卖文化场馆门票案:犯罪团伙利用技术手段突破博物馆购票系统限制,抢购门票9000余张后加价倒卖。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技术复现、资金分析,精准打击全链条犯罪,并推动行刑衔接,为文化资源公平分配加上“安全锁”。

《十条意见》勾勒数字安全司法保障蓝图

作为本次发布会的核心成果,《护航国际城区数字安全十条意见》从十个方面系统勾勒了检察护航的路线图:从聚焦区域大局注入检察动能,到严惩新型网络犯罪;从积极开展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到保护科技创新活力;从深化网络社会治理,到强化数智赋能驱动;再从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到优化执法司法联动,进而聚焦人才系统培育,最终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这十条意见,每一条都指向当前数字安全领域的痛点与难点,旨在通过更优的检察履职,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健康发展,为静安加快建设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聚焦热新闻

1.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亡案肇事司机被判死缓,受害者家属将申请抗诉

2026年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日上午,案件宣判后,被害人家属表示,接下来将申请抗诉。

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三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婴儿。

稍早前,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兰和称,此前审理的焦点在于廖某某应当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二者的区别是,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用驾车等危险方法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兰和认为,廖某某在景德镇闹市区超速驾驶行为本身,客观上就是对不特定人群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主观上廖某某对其行为本身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显然是明知的,具有明显的追求或者放任严重后果发生的直接或间接故意。受害者家属希望,被告人能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2024年10月11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警情通报》还载明,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据起诉书相关描述,2024年10月2日夜间,被告人廖某宇驾驶车辆沿景德镇市昌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梨树园红绿灯路口,在等待红绿灯时,他与同车朋友孙某发生口角,导致心情愤懑,情绪不佳。在18时42分许绿灯亮起后,被告人廖某宇随即猛踩油门加速(加速踏板位置百分比达100%),连续加速14秒后,车辆速度飙升至约129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在此过程中,孙某因车速太快感到害怕,赶紧劝说其开慢点,廖某宇仍不听劝说,继续加速(加速踏板位置百分比由100%短暂降低到89.2%后又增加至100%)。

公开报道显示,廖某宇驾驶车辆严重超速行驶至昌江大道梨树园红绿灯东侧停止线由东向西371米处,遇到由北向南过马路的被害人胡某、王某和11个月大的胡某某。由于车速过快,廖某宇已经无法驾驶车辆进行有效避让,导致车辆与三人发生碰撞,造成未满周岁的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经120到达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6年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并发布判后答疑,解释为何廖某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为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一男子凌晨站在黄浦江边哭诉,“想抽最后一支烟”,警方救回后将其刑拘

冬雨淅沥,寒风刺骨。位于上海黄浦江畔的南码头渡口,一名因涉嫌诈骗欠下债务的年轻男子翻越沿江步道护栏,意图跳江轻生。

2025年12月18日0时许,浦东公安分局南码头路派出所接路人报警:南码头渡口有人扬言跳江自杀。民警柳猛协同辅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有一名年轻男子已翻越沿江步道护栏,站在湿滑的江岸边缘。浓重的酒气随风飘来,男子情绪激动,对着试图靠近的人嘶吼:“你们要是过来,我就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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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情况危急,柳猛一边紧急上报情况请求增援,一边保持安全距离,尝试与男子对话,稳定其情绪。沟通过程中,男子忽然提出“想抽最后一支烟”,民警顺势回应:“烟去买了,你先冷静!”然而,男子警惕心极高,拒绝任何人靠近,要求将烟放在地上。为确保安全,避免刺激男子,柳猛将烟放在指定位置后,缓缓后退,并协调赶来的消防救援人员做好救援准备。

不料,男子拿了烟后突然冲向江边,纵身跃下了两米高的江边步道,跳到了离岸数米远的江面浮板上。千钧一发之际,柳猛毫不犹豫紧随其后跃下,同时大声说“你去哪里,不要动!”更危险的局面随之而来,男子不听劝阻、竟踉跄地爬上了一段悬于江面的排水管道。管道狭窄锈蚀,脚下便是黄浦江,稍有不慎就会坠入冰冷的江水……

“有什么事情我们慢慢解决,你不要冲动!”柳猛保持安全距离,顶着寒风冷雨,持续高声喊话。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在民警真诚而坚定的劝导下,男子紧绷的情绪逐渐松动,开始断断续续地哭诉:他以投资为名骗取他人18万元钱财,债主报案后,他自觉无颜面对家人,更无力偿还债务,深感绝望,故而选择轻生。

此时,消防救援力量已在最佳位置就位,静待指令。柳猛抓住男子倾诉后的短暂平静期,缓缓向前挪步,继续劝解:“活着才有转机!只有活着,问题才有可能解决!”最终,在近一小时的对峙与沟通后,民警真挚的话语触动了男子内心最后一丝求生的意念,他慢慢地从危险的管道上退回,走到了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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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安全上岸后,柳猛将其带回派出所。在所内,民警对男子进行了必要的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其平复情绪,理性面对法律程序与人生困境。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浦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 李婉怡

责编 | 陆慧

上海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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