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用于饮用水净化的蒸馏水器,以及以地下水 / 地表水为水源且净水流量≤25m³/h 的蒸馏水器,均属涉水产品,必须依法申请涉水批件后方可生产销售;工业用 / 非饮用水用途的蒸馏水器通常无需办理。以下为判定标准、适用范围与取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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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一、必须取证的蒸馏水器类型(法规依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 版)》)

生活饮用水类蒸馏水器

家用 / 商用: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产出水用于饮用的各类蒸馏水器(台式、立式、一体化)。

公共饮水:学校、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场景的饮用水蒸馏水器。

水源限定:以地下水 / 地表水为水源,净水流量≤25m³/h 的蒸馏水器(流量超则按大型水处理设备另行管理)。

特殊饮用水类蒸馏水器

医用纯化水 / 注射用水设备(需同时符合医疗器械与涉水双重规范)。

婴幼儿饮用水专用蒸馏水器(需满足更严格的卫生与重金属限值)。

需取证的配套情况

蒸馏水器的核心涉水部件(如与水接触的蒸发器、冷凝器、储水罐、管路、密封件),若单独销售需单独申请批件;整机取证后,原厂配套部件可随整机合规销售。

二、无需取证的蒸馏水器类型(豁免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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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定核心与法规依据

核心判定标准:是否 “与饮用水直接接触” 且 “用于饮用水生产 / 供应”,二者缺一不可。

法规来源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涉水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 版)》:蒸馏水器被明确列入 “水质处理器” 类别。

省级卫健委实施细则:国产涉水产品由省级卫健委审批,进口产品由国家卫健委审批。

四、涉水批件办理关键流程(蒸馏水器适用)

前置准备

确认产品归属 “水质处理器” 类别,明确水源与用途。

生产场地符合《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配备卫生管理体系与检验能力广东政务服务网。

检测与申报

委托 CMA 资质第三方机构,按《涉水产品检验规定》完成卫生安全性检测(如重金属、微生物、有机物溶出)。

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生产场地证明、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材料至省级卫健委

现场审核与发证

卫健委组织现场核查生产条件、人员资质、质量控制流程

审核通过后颁发《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通常为 4 年,到期需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