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

中心城区外围地区10P-04-06单元01街坊

部分地块(天安商服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东丽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天津市中心城区外围地区10P-04-06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天安商服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中心城区外围地区10P-04-06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天安商服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严格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防震减灾、污染土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反恐等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 12 月 30 日

来源 | 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