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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海事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围绕保障水上安全、服务航运发展、促进区域稳定的核心任务,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水上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深化水上交通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PART 1

坚持高位统筹,建立多元解纷新机制

(一)注重党建引领,构建多元平台

以船员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海事管理机构行业管理、工会组织服务保障和行业协会协同支持的作用,推动成立由多部门参与的市级船员行业党委。通过支部共建,整合海员俱乐部、人社、司法、医疗等多方力量,聚焦劳资纠纷化解、职业伤害保障和船员心理健康等痛点,全方位拓展政策咨询、安全宣教、医疗救助、就业维权等延伸服务,共同推动船员队伍素质提升和权益保障。

(二)强化机制建设,凝聚共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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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将水上交通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纳入海事中心工作谋划推进。2025年6月,我局主动牵头,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海警局、北海海事法院共同签署《广西水上交通“一站式解纷”工作机制》,标志着省级层面水上纠纷多元化解协作平台正式建立,明确“党委领导、海事牵头、司法保障、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构建起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推动服务下沉,织密前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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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中心发挥中枢指导作用的同时,大力推动解纷资源向一线延伸。指导防城港、钦州、北海、贵港、来宾等重点港口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建成 2个综合服务中心、22个船员驿站及 10个水上交通一站式解纷中心,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基层服务矩阵,确保纠纷“发现得早、处置得快、化解得好”,切实将“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的目标落到实处。

PART 2

创新再造流程,打造全链闭环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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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造“引、调、确、执”四步工作法

借鉴“分调裁审”理念,以北海、防城港等地实践为蓝本,系统提炼出标准化闭环流程。一是专业引导。设立专职分流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与路径评估,引导其优先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矛盾。二是分类调处。整合行政、司法、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等多方力量,建立分类调解员名册,实现纠纷精准委派、专业调处。三是司法确认。与北海海事法院紧密协作,为调解协议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查与效力固定,已累计完成司法确认8件。四是执行兜底。建立“自动履行督促+强制执行保障”机制,对调解成果进行跟踪问效。今年以来依据调解协议启动强制执行程序3件,确保案结事了。

(二)深化“行政+司法+社会”三维联动

与北海海事法院建立常态化会商与联合调处机制,共同制定配套的工作流程及《调解员调派制度》,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横向联动人社、公安、海警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行动协同;积极引导律师、航运协会、保险机构等社会专业力量有序参与,形成优势互补的解纷合力。

(三)创新运用特色策略破解信任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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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船员劳资纠纷中责任推诿与信任缺失的核心难题,创造性运用“履约保障”工具。例如,防城港海事局在处置一起涉及15名船员、欠薪超百万元的案件中,创新提出“分期支付+法院提存”方案,8天内促成纠纷圆满解决;北海水上交通一站式解纷中心协同化解外籍邮轮“蓝梦之歌”130余名船员劳资纠纷,3天内促成和解,成为破解海事纠纷信任僵局的典范。

PART 3

深化智慧赋能,重塑高效解纷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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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力数据贯通,夯实智慧解纷“一底座”

一是打通内部数据链。整合海事通APP、执法系统、事故险情数据库、公司审核信息等多个内部业务系统数据,建立解纷专题数据库,初步实现了对涉事船舶、公司、船员信息的“一键查询”和全景画像。二是联通外部数据网。与北海海事法院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实现可公开的船舶登记、违法行为、事故调查等海事监管数据,与司法审判案例、涉诉信息安全交互共享。

(二)聚焦平台集成,打造系统解纷“一门户”

一是开通运行广西海事“客服”热线,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专业咨询和投诉建议“直通车”,高效解决执法和服务难点堵点,推动解纷服务全面触网,确保群众呼声及时得到回应。2025年,行政相对人对于广西海事局行政执法的总体满意度为98.53%,同比增长4.63%。二是集约海事行政执法资源,在北海、贵港、来宾辖区试点开展海事行政处罚集中办理,运行行政处罚“查处分离”机制,统一处罚标准,防控廉政风险,提高办案质效。同时集成一站式解纷中心功能,通过固定场所、专业队伍、规范机制,提升基层海事法治服务整体能力。

(三)聚合智能分析,前移风险防控“一道闸”

一是变“被动受理”为“主动防御”,依托日益汇聚的数据资源,探索建立纠纷风险智能预警模型。通过对历史调解案例、船员投诉热点、公司行政处罚、船舶安全检查等数据进行多维度关联分析,初步尝试对纠纷高发的航运公司、船舶类型、航线区域进行识别和风险“贴标”,推动监管与服务力量提前介入。二是充分利用地方立法强化源头治理,针对乡镇船舶管理、水上休闲活动等矛盾纠纷易发频发点,以全国首例乡镇船舶专项立法为切口,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农(自)用船舶、摩托艇等管理办法,并将隐患排查、纠纷预防等机制嵌入制度设计,实现从“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

PART 4

巩固治理成效,构建长效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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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纷质效与安全水平同步提升

机制运行以来,已成功调解中外船员劳资、水上交通事故等纠纷35起,追回欠薪一千一百余万元。纠纷的及时、平和化解,有效减少了衍生风险。2025年,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三降一平”,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船员服务与营商环境同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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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服务极大便利了船员维权,配合开展节日慰问、心理关怀等“小而暖”服务,显著增强了船员职业归属感。同时,公正、高效的解纷机制稳定了市场预期,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优化航运营商环境、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治理能力与协作格局同步深化

通过机制创新,有效整合了分散的治理资源,推动海事管理机构从单一监管者向监管与服务并重的角色转变,形成了内外联动、上下协同的共治格局,海事参与社会治理、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能力得到系统性增强。

践行枫桥经验,彰显海事担当

下一步,广西海事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巩固水上交通安全多元共治格局,持续在提升解纷权威性、队伍专业性、数据共享度上下功夫,为服务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贡献更多广西实践与智慧。

来源 | 北海海事局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钟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