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是全省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日。蕉岭公安迅速响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 “现场违法查处 + 宣传教育劝导” 的方式,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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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期间,交管部门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在交通流量大的主干道、学校周边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多发的重点路口路段加强警力部署。执勤人员在广福、蓝坊、蕉城等地设置执勤点,坚持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告知未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载物、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同时,交通劝导员在城区红绿灯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骑乘人员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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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80多名,累计查处无证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150余起,劝导教育群众270 余人,派发宣传单9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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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公安提醒广大群众,自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启动为期一年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突出问题,推广“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驶秩序,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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