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我是学历史但从不执于历史的花鹿不花

某地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事儿,今日宣判了。

2024年10月2日,肇事者情绪失控,于节假日晚高峰期间,在城市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疯狂加速。

在限速40的道路上,加速到将近130。

结果,过马路的一家三口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不幸被撞身亡。

最小的孩子尚在襁褓,不足一岁。

一开始,很多人都觉得这个案子的肇事者一定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那种。

毕竟,这样恶劣的行径,这样严重的后果,肇事者如果不死,又何以平民愤呢?

但今天看到新闻,说法院经过多次延期终于判了:

死刑,但是缓期2年的那种。

换句话说,也就是这个“情绪失控”在闹市区撞死无辜一家三口的肇事者,大概率会活命。

以后还有机会出来,继续享受美好人生。

这个判决出来之后,网上舆论果然纷纷表示看不懂。

这样的人,留着是要等他报复,不,报效社会吗?

这样的结果,对受害者家属真的公平?

随后,针对网上的种种质疑,当地审判法院也给出了解释。

但铺天盖地的质疑声并没有因此消停。

个人意见:

既然已经给出判决,就不要质疑正规法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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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事儿不觉得奇怪吗?

为什么,这些年法院的审判意见,却屡屡得不到民意的认同?

问题出在哪里?

有人说,这是专业和业余人群知识储备差异导致的“鸿沟”。

有点道理。

但法律,或者说,司法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凸显专业技术的高超和高深,还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一个案件,就算在技术上能够讲得天花乱坠,但在社会舆论里却被质疑得一塌糊涂。

都回避不了一个事实:

法律判决,并未能服众。

那么,就需要讨论一个问题:

法,究要如何面对普通大众?

《左传》里有名篇——《诒郑子产书》。

这篇文章记载的是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鼎”。

子产认为,法律应该向老百姓公布。

让老百姓知道法律是什么,法律内容怎样规定的。

这样,老百姓就知道什么事儿能做,什么事儿不能做了。

但这事儿遭到晋国大夫叔向的反对。

他说:

“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民知有辟,则不忌於上。”

叔向的意思是,如果法律在面对群众的时候保持神秘,让他们搞不懂,那么就会让人觉得法律是深不可测。

这样,那些普通人就会因此而敬畏上面了。

但如果让他们都懂法律了,就不好了。

因为他们就会知道如何规避法律了,然后也就不会再敬畏管理者了。

表面上看,这是叔向跟子产辩论“法律要不要公开”,但本质上何尝不是在争论“法律如何面对群众”?

法律的威严,到底来源于哪儿呢?

是高深玄妙的法理解释?

还是人心的信服呢?

就用几句话结束今天的话题吧:

循法治之道,养浩然正气。

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时代答卷上,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的公平正义终将落笔成最温暖、最铿锵的法治篇章。

晚安,各位~~~

法,应在人心而非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