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2025年度未进行年度确认且无法联系的优抚对象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的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拟未进行年度确认且无法联系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进行暂停发放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张明富,男,身份证号码:5321281946****0036,户籍地:镇雄县乌峰镇五金巷,优抚人员类别: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2.杨开友,男,身份证号码:5321281953****0016,户籍地:镇雄县乌峰镇龙井路,优抚人员类别: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请上述优抚对象及家属见到公告后,及时联系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确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将停发抚恤补助金,停发抚恤补助金后,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可重新申请恢复发放。

联 系 人:毛宇君

联系电话:0870-3123648

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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