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取出来了,人却废了,这哪是取钱,分明是玩命。2024年7月,郑州农业银行门口上演了这出荒诞剧,倪先生取了170万现金,前脚刚迈出大门,歹徒后脚就扑了上来。
这起案子早有端倪。歹徒王某某2024年6月就开始踩点,盯着农行中牟白沙支行和附近银行,整整转悠了一个月,愣是没人发现这厮图谋不轨。倪先生按规定预约了大额取款,银行明知他何时来、取多少,却毫无预警。7月2日那天,王某某从早上9点蹲到11点,瞅准倪先生拎箱出门,立马动手。
更让人心寒的是后续。歹徒拿自制枪打伤倪先生脸部,倪先生死护钱箱,两人扭打在地,足足折腾了近20分钟。银行保安、大堂经理、工作人员全在门口看着,愣是没人出手,没人报警。最后是路人报的警,叫的救护车。这冷漠劲儿,真应了那句“各人自扫门前雪”。
这一仗打得太惨,倪先生左眼永久失明,重伤二级,八级伤残。歹徒判了死缓,民事赔偿只赔了7万3。倪先生找银行理论,银行两手一摊,压根不认。
这事银行真没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写得清清楚楚,经营场所得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律师付建指出,银行门口是控制范围,大额取款客户得重点保护,保安眼睁睁看抢劫不作为,这就是过错。2004年昆明、2007年郑州都有过类似判例,银行都赔了钱。可到了这儿,银行推得干干净净。
细究起来,整个行业都这德行。大额取款查得严,用途、来源盘问得底掉,说是反诈保护;钱一取出来,大门一迈,保护戛然而止。农行客服更是说了“实话”:没硬性规定,看人手,看条件。这“薛定谔”的责任,不出事没事,出事就没事。
郑州这片地界,银行抢劫案历史上不少见,储户取钱成了高危行为。倪先生为了这钱,付出一只眼睛的代价,民事索赔38万大部分被驳回,还得等银保监局协调。
把储户当肥羊喂给歹徒,出了事甩锅不管,哪有这种道理?制度不该是摆设,责任不该是谜题。别让下一个取钱的人,还得用血肉之躯去填这制度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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