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月10日,是第六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为庆祝这一节日,分享一张拍摄于1949年的吉林市公安局旧照。
根据史料记载,吉林市的人民公安机构出现于1948年3月9日。当时,为了维护吉林市的社会秩序,中共吉北联络处会同吉林市爱国人士马德恩等组成了吉林市人民解放临时委员会和临时公安局(可能即是吉北公安处)。当天下午(另有资料记载是3月10日),随部队进入吉林市的巩维明同志率领吉东公安处的几名干部,组建了吉林市公安局。
次日,由吉林省公安处牵头,吉北公安处与吉林市公安局联合组建了吉林省、市统一的公安机构,对外通称吉林市公安局。当时的分工为:吉林省公安处长于克负责全面工作,巩维明担任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兼行政、司法两科的科长。
吉林市公安局的办公地址设在今南京街与北京路交会口的西北角。这里在日伪时期是伪吉林警察厅,“吉林市一次解放”时,我党控制的吉林市公安局就曾在此处办公。因此1948年吉林市二次解放后,吉林市公安局算是重新回到了熟悉的“老地方”。1949年的老照片记录的就是那一时期吉林市公安局的办公场所情形。
当时的公安局洋溢着一种节日气氛:主楼门廊披红挂彩,门廊上安放有五星和“人民公安”组成的装饰。楼体上有“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的大字。所有字体都是从右向左书写,时代特色鲜明。当时主楼最高处还保留着一组十一个“门簪状”装饰物,门前还栽植着树木……
读图如读字。仔细观赏这张七十多年前的珍贵老照片,除定格了初代吉林市人民公安机构的风貌外,现代人还能感受到人民警察护城安澜的赤诚初心——虽历荏苒时光,这份使命自有后来人担当!
老照片洋溢出的烁灼光彩赓续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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