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陈志茹报道:近日,记者从咸宁市禁鞭管理工作专班获悉,该专班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安全、洁净与安宁。
在禁放区域方面,各县(市、区)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划定了相应禁放区并已向社会公告。
禁鞭工作依据《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该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禁鞭已成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公共政策。
在禁鞭区域内,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行为,实现全环节闭环管理。
针对违规行为,公开信明确了相应处罚措施:个人违规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并可处以罚款或拘留。婚庆、殡仪等服务经营者违规提供燃放服务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处500元罚款;未及时报告服务对象燃放行为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还将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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