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春节期间县域市容环境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营造整洁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石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占道经营、无照流动摆摊违法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元宵节结束。

二、整治范围

石楼县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及其他人员密集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无照流动摆摊售卖食品、年货、日用品等商品的行为;

(三)占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油烟污染、污水横流及垃圾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市容环境管理规定的占道经营相关行为。

四、疏导管理措施

为兼顾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与经营者合法权益,本次整治实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设置以下7处临时摆摊疏导点,引导流动经营者规范入驻经营:1.东征广场;2.接官殿桥划定区域;3.影剧院广场;4.旧财政局年货市场;5.十字街划定区域;6.沁园春广场年货市场;7.体育馆划定区域。

入驻临时疏导点的经营者需严格遵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服从执法人员现场调度,规范摆放商品,保持经营区域整洁有序,不得超出指定范围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相关要求

(一)请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主动纠正占道经营、无照流动摆摊等违法行为,积极入驻指定临时疏导点规范经营。

(二)对拒不配合整治工作、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涉案物品等强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占道经营、无照流动摆摊等违法行为,可通过石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5722563)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石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7日

来源:石楼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