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

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6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你公司所属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检查时,发现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4条重大事故隐患(见附件)。

2026年1月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向我局下发了移送书(矿安监陕煤三移〔2025〕110-2号)。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有效整改,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我局对4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责令你公司所属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产整顿,排除事故隐患。

二、责令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黄陵矿业公司要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如整改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将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你公司复查通过后书面上报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按程序予以销号

联系人:张 浪

联系电话:略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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