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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衔接,近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与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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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指引(试行)》等重要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制度要求。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调查协作、鉴定评估、赔偿磋商、诉讼衔接及修复监督等关键环节,系统梳理全流程工作要点,深入交流实践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就强化信息共享、深化联合行动、加强专业支持等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明确,要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深化协作、系统推进,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机衔接、协同增效。深化协作联动,畅通案件线索与调查渠道。 持续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高效联动,完善线索双向移送、联合调查取证、案情定期会商等机制,推动形成全程协作、反应迅速的工作格局。强化制度保障,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着力推动衔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细化案件筛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等环节操作指引,提升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凝聚修复合力,推动生态环境实质改善。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功能和生态环境部门的专业优势,协同开展赔偿执行与修复效果跟踪,真正形成打击违法、追究责任、修复生态的闭环合力。
来源:建湖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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