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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及“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拥堵,提升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馆陶县公安局从即日起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及“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行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逆向停放、双排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行人横穿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的;

3、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4、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三、依法处罚

对现场查处或电子摄像头抓拍的上述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自2025年12月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已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现场提醒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温馨提示。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停车,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馆陶县公安局

2026年1月9日

来源:馆陶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