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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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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71号)文件规定,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该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上调,由原2020元/月调整为2200元/月,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各缴存单位须结合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完成缴存基数下限上调,可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选择任意月份办理调整手续。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开户缴存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不低于2200元/月的标准执行。
编辑 | 岳青、刘晓
责编 | 丁守敏
主编 | 狄春华、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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