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像权纠纷引热议:公众人物的权利与道义平衡

近期,一起肖像权官司引发舆论关注:演员闫学晶起诉江西低保户王宾,称其未经许可使用自身肖像用于商业用途,法院最终判决王宾赔偿2万元。从法律角度看,王宾的侵权事实清晰,判决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不妥。但事件发酵后,公众的讨论并未停留在法律层面,而是聚焦于“公众人物为何要为2万元与底层群体对簿公堂”的争议,背后是关于权利维护与社会责任的思考。

闫学晶作为正师级退役军人、国家一级演员,兼具公众影响力与稳定的社会资源。其曾公开提及年消费超百万元,属于收入颇丰的群体;而被告王宾是依靠低保维持基本生活的底层民众,二者境遇存在明显差距。救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公众对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往往抱有“回馈社会、对弱小群体更包容”的期待——毕竟,他们的成长与成就离不开公众的关注与支持。不少人认为,若能在法律框架下选择更温和的方式(如劝导停止侵权而非直接诉讼),或许更符合公众对其的道德认知。

这场争议的核心,并非法律判决的对错,而是公众人物在维护自身权利之外,是否应承担更多的社会道义责任。当“合法”与“合情”出现一定落差时,公众的讨论便聚焦于这种落差带来的认知冲击。事件也让不少人重新思考:公众人物的权利边界在哪里?如何在维护自身权益与践行社会责任之间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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