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职过程中,入职体检是一道必经关卡。其中,血压作为一项常规体检指标,常常受到关注。血压,指的是血液在血管内流动时对血管壁产生的压力。
网友咨询:
我最近参加入职体检,其他项目都正常,就血压偏高,结果单位说不录用我。我就想问问,就因为血压高一点,单位这么做合法吗?
罗义成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仅因入职体检血压偏高,单位不录用是不合法的。
根据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列为不合格情形,但该标准仅适用于公务员体系。普通岗位不得将非传染性慢性病作为绝对录用门槛。
在大多数普通工作岗位中,血压偏高并不直接等同于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高血压虽然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疾病,但它并非传染病,不会对其他员工的健康构成威胁。而且,现代医学对于高血压有较为有效的控制手段,通过药物治疗、生活方式调整等,患者完全可以将血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正常工作和生活。若单位坚持以血压偏高拒绝录用,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说明具体原因及相关依据。若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罗义成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罗义成律师
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工作至今专攻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兼顾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其中有数起公司违法解雇员工,以及员工仲裁公司案件,帮助当事人成功解决纠纷。帮助盗窃罪,强奸罪犯罪嫌疑人成功获取取保候审,以及不起诉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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