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关于郑州市区新增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市区新增62套“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将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主要是利用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治理市区禁停道路(路段)内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模式。设备会自动识别违法停车车辆车牌,并拍照记录该车违法行为,设备将自动生成违法记录。
郑州交警对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抓拍到的违法停放车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车辆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0分”的处罚。
周口扶沟县
扶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重启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扶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重新启用因修路停用的10个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压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自动抓拍,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1日
二、启用时间:
2026年1月12日
三、抓拍点位:红绿灯电子警察点位10个路口
(1)扶沟县力神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
(2)扶沟县力神大道与将军路交叉口
(3)扶沟县鸿昌大道与将军路交叉口
(4)扶沟县鸿昌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
(5)扶沟县花园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6)扶沟县金海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7)扶沟县迎宾大道与荷花路交叉口
(8)扶沟县迎宾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
(9)扶沟县桐丘路与昌盛路交叉口
(10)扶沟县扶亭路与将军路交叉口
特此公告
扶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9日
新郑
关于新密市部分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科技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12个路口及4个路段,共计设置30个点位、36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上述设备主要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
目前,所有设备已完成报备审批及验收。现定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抓拍到的违法行为,将以教育提醒为主,不予处罚。公示期满后,自2026年1月15日起,设备将正式启用,并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与处罚。
附: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清单
特此公示
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1月7日
来源:郑州交警,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扶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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