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月3日正式放寒假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普通高中学校

2月10日正式放寒假

全市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

3月5日正式开学

来源:沧州晚报 记者 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