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范曾、汪海、王石诸先生的家事法问题

近来不止是范曾汪海王石家事法问题,而且青年人因婚姻而杀人或自戕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在校生的意外事件也不断发生,这不得不使我专门抽出时间精力来略论一下这类问题。

范曾、汪海的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声明,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

应该说,既是古典的又是现代的,不一定是家事法的,但又是家事法的。

它是一种父权制,又是立幼、废长的继续。

它的现代性主要是体现在财产的纷争上,也就是传统的分家析产已经无法规制现代家庭矛盾冲突了,又只能从传统武库中寻找武器。

因为,它也不是民法典继承法案中规定的动作。

在传统价值观念上,会认为这是一种决裂,但又和现代吴虞的父子相告意义不同。

那么古代有分家,也有合家。合家现在对范、汪两家来说已不可能。

这种撕裂或断裂,总体而言对家庭、社会来说并非佳话,亦不同于陆鸿仪律师、庄曾笏律师出面代理盛宣怀遗产继承案件。

这类父子断绝关系的声明,不同于文革时期的“亲不亲,阶级分”,而是“亲不亲,财产分”。

显示出传统礼仪风俗习惯在现代法治社会的悲鸣,而非易君左先生所谓“鹤鸣”、“凤舞”也。

如何解决古礼难以给力,而新法又不济的问题呢?

还是应该敦厚人伦,不能全凭法律万能,而至于人财相冲突,财聚人散,不能两全。

同样,古典婚姻之媒聘等都是礼之铺垫足够,之后结亲,似无过多之恋爱。

现代社会名义上唾弃财产婚,而实际上仍不免于彩礼,以至于法曹都“剪不断,理还乱”,司法解释也陷于礼法之争。

在校生脱离家庭,全日制在校,有矛盾冲突,师长又不是父母,难于照顾学生全面生活,时有意外事件发生。

故修身或齐家课应复设,不能光讲治国平天下之学。

有道是,有平天下者治国不行,有治国者齐家不行,有齐家者修身又不行。

故,不仅仅要遍设法律基础课,而且也需复设修身或家政科目,宜急不宜缓。

蒙各位博导不弃,时常沟通研究材料、课题,亦不时推荐博士生访学,故照旧晒出玄涛斋书目,以飨各位同学、法律同好,“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张国刚教授主编之《中国家庭史》可补中青年博导家事法著作之不足。

《现代民治政体》可补民主研究进路之不足。

解玺璋先生译改梁任公之《王安石传》可丰富宋法研究。

康南海《日本变政考》可助力中日维新变法研究。

余不一一介绍,有心人自会登堂入室。

杜兆勇律师仲裁员国际商事调解员

2026.01.10于京西玄涛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