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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4年生娃分手,男方逼还16万彩礼?法院判决警醒所有人

“一起过了4年,孩子都3岁了,分手居然要我还全部彩礼?” 近日这起纠纷冲上热议,戳中无数人的心坎。

小林和男友按习俗办了婚礼,没收证就同居,男方当初给了16万彩礼。4年里小林操持家务、生娃带娃,没工作没收入,如今感情破裂,男方却一纸诉状要求全额返还彩礼,理由是“没领证就该退”。

本以为小林只能吃哑巴亏,没想到法院的判决反转了——驳回男方全部诉求! 法官明确:彩礼返还不能只看结婚证,更要算“感情账”和“付出账”。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4年,还共同养育子女,彩礼早用于家庭开支和养娃,女方的时间、精力付出远比彩礼更珍贵,此时要求返还对女方极不公平 。

这事儿不是个例。有人觉得“没领证就该退彩礼”,却忘了婚姻的本质是共同生活,不是一纸证书。女方十月怀胎的辛苦、数年育儿的操劳、为家庭放弃的事业,这些难道就不值钱?

彩礼本是祝福,不是交易筹码。最高法早就明确,长期同居且育有子女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感情没了,别让金钱寒了人心,更别忽视一方的默默付出。

婚姻里最该计较的从不是彩礼多少,而是彼此的责任与担当。你觉得没领证生娃后,彩礼该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