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同意你的做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2026年2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将正式施行。为推动新规在珠海精准落地,珠海市应急管理局让执法规范更具温度、更显精度,以“改”为要,优化规范明确标准。一是明确当事人5日陈述申辩法定权利,要求执法前必须依法完整告知,保障程序性权益不缺位;二是结合《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从低”原则,划定听证告知清晰阈值——个人拟罚5000元(含)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拟罚10万元(含)以上,需书面告知听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