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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及时任副行长彭树宏,因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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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盐金罚决字〔2025〕54号决定书,昆山农商行响水支行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35万元罚款。时任该行副行长彭树宏对该违规行为负有相关责任,盐城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盐金罚决字〔2025〕55号决定书,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从严整治信贷领域违规行为的决心,也为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敲响警钟。

来源:国家金融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