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三声枪响,一个美国籍白人女子倒在了血泊中。开枪的不是维持治安的警察,而是专门驱逐非法移民的ICE(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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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段第一视角视频的曝光,这起案件从单纯的悲剧,演变成了一场全美范围内的“罗生门”。副总统万斯亲自下场定性,抗议者包围联邦大楼,催泪瓦斯的气味再次弥漫在双子城的上空。

第一视角下的“死亡直播”:一句“兄弟”后的生死大逆转

让我们把时间轴拉回那个致命的清晨,透过特工乔纳森·罗斯的手机镜头,重新审视这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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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一段执法记录,这简直是一部好莱坞惊悚片的开头,充满了令人不安的平静。视频的画面并不稳定,镜头随着罗斯的步伐晃动。在他面前,一辆酒红色的SUV横亘在马路中央,像是一个倔强的路障。

罗斯没有说话,但他沉重的呼吸声被手机麦克风清晰地收录。他绕过车头,走向驾驶室。这时候,车窗缓缓降下,露出了蕾恩·妮科尔·古德那张并没有太多惊恐、反而带着一丝戏谑的脸。

“没事儿,兄弟。我没生你的气。”

这是古德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听听这语气,松弛、随意,甚至带着一种美式街头的江湖气。她称呼这个即将夺走她生命的特工为“兄弟(Bro)”。此时此刻,她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死神已经把镰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但这平静之下,暗流涌动。视频捕捉到了另一个关键角色的声音——副驾驶上的贝卡·古德。她已经下了车,拿着手机反向拍摄罗斯。她的那句话,才是点燃火药桶的引信:“我们可不是每天早上都换车牌,先跟你说清楚。等你之后来找我们时,车牌还会是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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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信息量极大。它暗示了这绝不是一次偶然的路怒或交通阻拦,双方似乎早有交集,甚至存在某种长期的跟踪与反跟踪的博弈。贝卡还在挑衅:“你要惹我们吗?我说你还是先去吃午饭吧,大块头。”

这种挑衅,在平时可能只是口角。但在高度紧张的执法现场,面对神经紧绷的联邦特工,这就是在玩火。

紧接着,局势瞬间崩塌。另一名执法人员命令古德下车,车门却是锁住的。古德做出了一个致命的决定:她挂了倒挡,然后打方向盘向前。

视频画面剧烈抖动,罗斯发出了一声变调的惊呼。那不是愤怒,更像是某种本能的恐惧反应。紧接着,没有任何警告,没有任何犹豫——“砰!砰!砰!”

三声急促的枪响,终结了一切对话。镜头上移,对准了苍白的天空,仿佛连上帝都不忍直视这一幕。

华盛顿的辩护书:万斯的“自卫论”与权力的傲慢

枪声刚落,舆论场上的硝烟已经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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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最吊诡的地方在于,被击毙的是一名美国公民,而且是白人女性。这打破了美国社会对“执法暴力受害者”的固有刻板印象,让一种名为“无差别恐惧”的情绪在白人社区蔓延。

面对汹涌的民意,华盛顿的反应快得惊人,也硬得惊人。美国副总统万斯,这位以强硬著称的政治人物,迅速在社交平台X上转发了这段视频。

他的表态堪称公关话术的典范:“我同意古德的死是‘一场悲剧’。”先给个甜枣,表示哀悼。紧接着,图穷匕见:“但该视频表明该执法人员当时处于危险之中,开枪系出于自卫。”

万斯的逻辑很简单:车动了,特工就在车旁,车辆就是致命武器(Deadly Weapon)。在美式执法的交战规则(ROE)里,面对致命威胁,特工有权清空弹夹。

但这套逻辑真的能说服公众吗?视频显示,车辆虽然移动了,但并没有直接撞向罗斯的明显轨迹,更多像是在试图逃离包围圈。为了阻止一辆低速移动的汽车,直接对驾驶员头部(或要害)连开三枪,这是“自卫”,还是“处决”?

万斯的站台,与其说是为了维护法律,不如说是为了维护“强力执法”的政治正确。在现任政府的叙事里,ICE是维护边境安全的神剑,这把剑不能有瑕疵,更不能因为“误伤”平民而卷刃。于是,一个公民的死亡,被轻描淡写地归结为“战术动作的合理性”。

明尼阿波利斯的怒火:从“针对移民”到“全民公敌”

如果说华盛顿在搞政治算计,那么明尼阿波利斯的街头已经变成了真正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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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对“执法致死”有着创伤性的记忆。当得知ICE特工在居民区开枪杀人后,抗议的人群像潮水一样涌向事发地和联邦大楼。

央视记者在现场发回的报道,记录下了那种剑拔弩张的窒息感。隔离带后,是全副武装、手持防暴盾牌和化学喷雾的联邦探员;隔离带前,是高喊“ICE离开”、“这是谁的街道?我们的街道!”的愤怒市民。

这不仅仅是移民群体的抗议,这是整个社区的暴动。拉美裔移民凯西说得直白:“他们给我们的州、我们的国家到处带来流血事件。”而白人抗议者悉妮的困惑则更具代表性:“我们都很愤怒,也很痛心,感到不解。”

这种“不解”背后,是安全感的彻底崩塌。ICE本该是去抓捕“非法越境者”的,为什么会在明尼阿波利斯的街道上,对这一个并没有持枪的本国女性开火?

抗议者用摇铃铛、言语围攻甚至肉身阻挡车辆的方式,向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联邦执法者宣战。当天色渐暗,执法人员被迫退回停车场,并在撤退过程中喷射化学喷雾驱散人群。这一幕极具讽刺意味:那些声称来“保护社区安全”的人,现在成了社区最大的恐惧来源,只能躲在防暴墙后苟延残喘。

当“车辆”被定义为“武器”的法律黑洞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最终会落在一个法律技术细节上:那辆酒红色的SUV,到底算不算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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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执法判例中,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灰色地带。警方和联邦探员接受的训练是:如果车辆移动且可能危及执法人员生命,即刻开枪。这个“可能”,给了现场执法者无限的裁量权。

罗斯当时站在车头侧方,车辆启动时,他确实可能感到威胁。但问题在于,从“感到威胁”到“剥夺生命”,中间是否应该有降级冲突的尝试?

比如,射击轮胎?比如,使用非致命武器?再比如,既然已经包围了车辆,是否可以等待支援?

显然,在那个瞬间,罗斯选择了最极端、最不可逆的方式。这反映出美国执法系统一种根深蒂固的“过度防御”心理——宁可我杀错,不可我涉险。

更可怕的是,这种逻辑正在被最高层背书。万斯的表态,实际上是在向所有联邦探员释放信号:只要你们能证明自己“感到害怕”,开枪就是合法的。这种信号一旦泛滥,每一个驾车在路上行驶的普通人,只要稍有不配合,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蕾恩·妮科尔·古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