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玉溪的宁静乡村,一场由私欲与仇恨引发的悲剧,无情地撕裂了几个家庭的生活,将人性的黑暗与复杂暴露无遗。这起案件,从最初的伦理悖逆,演变成血腥的报复,最终在漫长的岁月中,牵扯出法律、道德与正义的深刻思考。
故事要从1996年说起,当时,田永明做出了令人不齿的举动。6月28日晚,他趁兄长田某某前往向阳煤矿结账,而嫂子赵某某毫无防备之时,偷偷潜入赵家。待赵某某睡下,他闯入房间,不顾嫂子的拒绝与反抗,持刀威胁实施了强奸。如此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瞬间打破了家庭的平静,也为后续的悲剧埋下了罪恶的种子。
事情败露后,田永明不仅没有丝毫悔意,反而因害怕丑事外传丢了脸面,产生了与赵某某同归于尽的恶念。仅仅过了9天,7月7日上午8时许,他回到自家猪厩楼上,取走事先藏好的缅刀和跳刀,径直前往赵某某家,扬言要将她杀害。
幸好被旁人及时劝阻,才未酿成命案,但他的杀人行为已构成未遂。此外,早在1995年初,田永明还参与了兄长田某某等人盗窃华宁县烟草公司红岩烟点薄膜的销赃活动。
多行不义必自毙,华宁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田永明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未遂)罪和窝赃罪。不过,考虑到他犯罪后有检举立功表现,对窝赃罪从轻处罚。
1996年9月10日,法院一审宣判,田永明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因故意杀人(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窝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原本以为,这九年的牢狱生活会让田永明改过自新,可谁也没想到,他心中的仇恨之火却越烧越旺。
2002 年7月,田永明减刑出狱。重获自由的他,没有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满心都是对赵某某的怨恨,决意展开报复。11月13日20时许,他手持利刃,再次踏入赵某某家。赵某某察觉到危险,惊恐万分,急忙从卧室往外逃。
田永明见状,紧追不舍。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路过此地的刘铭富听到呼救声,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试图阻止田永明的暴行。然而,田永明已经丧失理智,对着刘铭富疯狂刺去,数刀刺中刘铭富的胸部等要害部位。刘铭富因伤势过重,失血性休克死亡,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只留下家人无尽的悲痛。
田永明并未就此罢手,他继续追赶赵某某,追上后又连刺数刀,致其腹部、手臂等多处受伤。幸好旁人及时赶到,制止了田永明,赵某某才得以捡回一条命,但身体和心灵都遭受了难以磨灭的创伤。
案发后,田永明畏罪潜逃,开启了长达20 年的逃亡生涯。他辗转多地,隐姓埋名,以为这样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2月24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的民警通过艰苦的侦查工作,运用视频侦查、情报分析等手段,在长沙县长桥社区的一处出租房内,成功将田永明抓获。这起尘封多年的案件终于迎来了关键转折,凶手即将接受法律的再次审判。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永明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刘铭富是被赵某某推到刀上致死,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辩解,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尸检结果等证据不符,不予采纳。田永明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并且,他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永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然而,这一判决结果却引发了诸多争议。刘铭富的儿子刘亮刚难以接受父亲见义勇为却换来这样的结局,田永明犯下如此重罪,却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且,20 年来,他们一家从未得到田永明和赵某某的任何赔偿及补偿。
赵某某作为刘铭富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也未曾主动给予刘家经济补偿。这让刘亮刚深感失望与无奈,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父亲的权益。
而后,刘亮刚向华宁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赵某某诉至法庭,索赔 132 万余元。
回顾这起案件,从1996年的强奸案,到2002年的报复杀人案,再到如今见义勇为者家属起诉受益人,每一个阶段都令人痛心。田永明的所作所为,严重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灾难。
而刘铭富的见义勇为,却因罪犯的逃脱和判决结果,让其家属陷入困境。法律的天平在这起案件中,似乎未能让各方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如今,人们都在关注着这起案件的后续发展,期待法律最终能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让逝者得以安息,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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