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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放军能否仿效美式“斩首”运用于台岛,近期,台军前“参谋总长”李喜明撰文认为“无法复制行动”,而是可以通过精准打击逼迫台湾谈判。不过,台媒也关注到,大陆著名军事期刊《舰船知识》在谈到如何破解台“豪猪”战略时,专门点名要运用“美式斩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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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喜明

一、李喜明:解放军对台“斩首”面临“巨大风险”

应美“战略与国际事务研究中心”之邀,李喜明撰文指出,“美国在加拉加斯的军事行动并没有为中国(大陆)提供一个可参考或可复制的对台行动模式”。

一是根本原因在于大陆的战略意图。他说,大陆一向视台湾问题视为内部事务,军事行动是否违反“国际法”,从来不是考虑对台动武的决定因素——若采取军事行动,目标并非清除(“台独”政权)领导人,而是“全面占领跟控制台湾”。

二是台湾的政治制度可以确保“总统”不在也能确保“政府连续性”。李喜明指出,台湾是“成熟的民主政体”,若当局领导人丧失行为能力,法律规定的继承机制也能确保“政府连续性”(依据台有关规定,“副总统”、“行政院长”接续代理),罢免“总统”既然不会使台瘫痪,“斩首”也不致引发系统性崩溃或民众集体投降。

李喜明还认为,美国在委内瑞拉的行动,比外界认为的都还要复杂,需要高度整合情报、电子和信息战、精准打击能力、特种作战部队、内部政治操控和紧密同步的联合行动,而解放军在执行这种性质复杂、政治敏感的特别行动方面缺乏类似经验,因此,解放军若效仿这类的军事行动会面临巨大风险。

这一点与英国路透社的说法基本一致。路透社前日报道称,解放军“在联合作战经验、电磁与电子战能力,以及高风险任务的实战验证方面,(与美)仍存在明显差距”,“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迅速升级为全面冲突,带来极高政治与军事风险”。

对此,岛内一些学者的观点有所不同。台军退役中将帅化民表示,台海冲突一旦爆发,解放军会“速战速决”,“斩首”作战就是选项之一;新党籍台北市议员侯汉廷则认为,大陆可以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对于被定性的“台独”分裂分子赖清德发动“斩首”行动,这叫做处理境内的“台独”势力,“我是在执法,不是在战争”。台湾时事观察者介文汲表示说,不需要马杜罗这个案子给大陆做一个示范,大陆有自己的步骤跟原则底线,该出手就出手,你不要自己硬往枪子里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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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阿拉善的仿真“博爱特区”

二、大陆军刊:“斩首行动”可反制“豪猪战略”

台媒关注到,大陆著名军事期刊《舰船知识》近期文章认为,台湾的“豪猪战略”可能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事行动构成重大威胁,美军式的“斩首行动”(decapitation strike)则可用来反制这一战略。

该文提出了1套多管齐下反制“豪猪战略”的方案,指出解放军可选择绕过前线防御,直接对台湾的政治与军事领导核心发动打击,采取类似美军过往战争中的“斩首”行动。解放军亦可通过无人化作战来反制,包括运用AI驱动的无人机进行精准侦察与火力导引,同时派遣无人战车、无人装甲车与“机器狼”进入街区清剿;心理战与政治战同样重要,可引用国共内战时期的经验,通过策反、瓦解意志等手段,促使对手投降或倒戈。

对于实施“斩首”行动作战任务的部队,台“国防院”曾发表研究报告指出解放军拥有21支旅级整建制特战部队,其中包括渗透打击等特殊使命,是精锐中的精锐。台军事专家谭传毅则指出,解放军特种部队最重要的两大任务是直接行动和特种侦察,而直接行动任务之首就是“斩首行动”——攻击敌方关键人物和指挥中枢,使敌人处于群龙无首无法指挥,“打击敌人薄弱环节,快速结束战争”。

对于美军对委内瑞拉的突袭,英《经济学人》认为,台海海峡两岸都可以从中“学到一课”。文章称,解放军特种部队多年来持续策划针对台湾领导层的“斩首行动”——在北方沙漠建造台湾“总统府”模型进行攻击演练,该训练场地自2020年以来规模已扩大3倍,日本智库去年10月取得卫星影像拍到增建不少台湾“政府部门”仿制建筑。英媒认为,解放军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解放军特种部队至今未在海内外执行过实际的重大军事行动,因此,北京势必会仔细研究美国这次突袭加拉加斯的行动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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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海军蛟龙突击队

三、“斩首作战”可降低统一成本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解放军会同武警部队、公安特警部队如果针对“台独”首恶、“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斩首行动”,主要依据国内法,且目前已有完整的法理闭环。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文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第13条明确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这意味着,“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国家犯罪行为一经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包括使用突袭行动到台湾省内进行执法,缉拿归案。

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使用枪炮或其他军事武器、装备等武装形式,倚靠外部势力公开进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则不仅违反《分裂国家罪》,而且违反《武装叛乱罪》,台湾当局领导人作为“台独“武装的“三军统帅”,理应归为武力缉拿和火力打击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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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

和平统一是最好的统一方式,“斩首作战”并非必然就是武统,而是消除阻挠统一战略障碍、彻底瓦解“台独”分裂势力、推动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方式。在一些情势下,该种行动可最大限度降低统一的成本,维护两岸同胞的安全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