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消费者“我很拽”在社交平台发布的一则视频引发关注:其购买的九龙醉白酒瓶内出现疑似苍蝇的异物,向酒厂反馈后不仅未获合理解决方案,反而遭遇酒厂、当地食药监管部门的“连环推诿”,更牵扯出九龙醉品牌此前已被查实的假冒酒流通案件。这场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暴露出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管控漏洞与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的双重问题。
瓶内现异物遭冷处理 消费者维权陷罗生门
“酒瓶里清晰能看到苍蝇的躯体,联系九龙醉酒厂后,对方先让我删视频,后续再无实质性回应。”消费者“我很拽”在爆料中表示,自己发现九龙醉白酒存在异物后,将所拍摄视频发布至个人社平台,很快接到酒厂要求删除视频的电话,但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核查与赔偿方案,酒厂始终未给出明确答复。
更让其感到无助的是监管环节的应对:在其向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后,对方让其前往派出所做笔录,而派出所则称“九龙醉酒厂报案称出现一批假酒”,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与假酒事件混为一谈。截至目前,酒厂对“酒瓶内异物”一事未发布官方说明,仅以“假酒”为由进行模糊回应,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仍处于悬置状态。
从图片中可见,涉事九龙醉白酒瓶身透明区域内有明显黑色异物,位置处于酒瓶颈部与瓶身连接的凹槽处,异物形态与苍蝇高度相似。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经核实异物确为生产过程中进入,九龙醉酒厂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与整改责任。
假酒案早有查实 品牌品控与渠道管理存疑
消费者维权过程中被提及的“九龙醉假酒案”并非空穴来风。平泉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承德大洋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曾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进180件假冒九龙醉牌金九龙白酒,其中149件已销售,剩余31件被查获。该公司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没收剩余假酒并罚款8万元。
这起假酒案暴露出九龙醉品牌在渠道管控上的漏洞:涉案假酒以75元/件的低价流入市场,远低于150元/件的正常批发价,却仍能通过经销商环节流通,反映出品牌对下游销售渠道的资质审核、价格管控存在明显缺位。此外,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也曾对承德九龙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进一步说明该企业在生产经营规范上并非毫无问题。
针对此次消费者反映的“瓶内异物”与假酒争议,业内人士分析,无论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控疏漏,还是渠道端的假酒流通,都将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九龙醉品牌若不能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或将面临市场口碑的进一步下滑。
消费维权需多方发力 企业与监管应主动作为
此次九龙醉事件并非个例,白酒行业中消费者遭遇产品质量问题后维权难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数据显示,食品饮料类投诉中,产品异物、假冒伪劣占比超30%,其中酒类产品因生产链条复杂、渠道层级多,维权取证难度更大。
对此,法律专家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应及时保留购物凭证、产品实物及沟通记录,可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企业则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与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公开回应,而非以“冷处理”“甩锅假酒”等方式回避责任;监管部门需强化对酒类生产企业的日常抽检,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避免出现“投诉转笔录”“推诿扯皮”等现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尚未就此次九龙醉白酒异物事件发布调查结果,公众期待相关方能够尽快查清事实,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答复。
瓶内现异物遭冷处理 消费者维权陷罗生门
“酒瓶里清晰能看到苍蝇的躯体,联系九龙醉酒厂后,对方先让我删视频,后续再无实质性回应。”消费者“我很拽”在爆料中表示,自己发现九龙醉白酒存在异物后,将所拍摄视频发布至个人社平台,很快接到酒厂要求删除视频的电话,但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核查与赔偿方案,酒厂始终未给出明确答复。
更让其感到无助的是监管环节的应对:在其向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后,对方让其前往派出所做笔录,而派出所则称“九龙醉酒厂报案称出现一批假酒”,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与假酒事件混为一谈。截至目前,酒厂对“酒瓶内异物”一事未发布官方说明,仅以“假酒”为由进行模糊回应,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仍处于悬置状态。
从图片中可见,涉事九龙醉白酒瓶身透明区域内有明显黑色异物,位置处于酒瓶颈部与瓶身连接的凹槽处,异物形态与苍蝇高度相似。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经核实异物确为生产过程中进入,九龙醉酒厂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与整改责任。
假酒案早有查实 品牌品控与渠道管理存疑
消费者维权过程中被提及的“九龙醉假酒案”并非空穴来风。平泉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承德大洋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曾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进180件假冒九龙醉牌金九龙白酒,其中149件已销售,剩余31件被查获。该公司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没收剩余假酒并罚款8万元。
这起假酒案暴露出九龙醉品牌在渠道管控上的漏洞:涉案假酒以75元/件的低价流入市场,远低于150元/件的正常批发价,却仍能通过经销商环节流通,反映出品牌对下游销售渠道的资质审核、价格管控存在明显缺位。此外,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也曾对承德九龙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进一步说明该企业在生产经营规范上并非毫无问题。
针对此次消费者反映的“瓶内异物”与假酒争议,业内人士分析,无论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控疏漏,还是渠道端的假酒流通,都将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九龙醉品牌若不能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或将面临市场口碑的进一步下滑。
消费维权需多方发力 企业与监管应主动作为
此次九龙醉事件并非个例,白酒行业中消费者遭遇产品质量问题后维权难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数据显示,食品饮料类投诉中,产品异物、假冒伪劣占比超30%,其中酒类产品因生产链条复杂、渠道层级多,维权取证难度更大。
对此,法律专家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应及时保留购物凭证、产品实物及沟通记录,可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企业则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与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公开回应,而非以“冷处理”“甩锅假酒”等方式回避责任;监管部门需强化对酒类生产企业的日常抽检,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避免出现“投诉转笔录”“推诿扯皮”等现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尚未就此次九龙醉白酒异物事件发布调查结果,公众期待相关方能够尽快查清事实,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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