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欺人太甚!”发现自己和好友的用餐过程被商家全程直播后,一位上海消费者愤怒地留下了这样的评价。新闻晨报·申度新闻记者探查发现,如今,肆意泛滥的餐饮直播间,在用餐高峰时的视频平台随处可见。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不仅让隐私保护化为无形,也把众多餐饮从业者推到了随时可能遭遇侵权索赔的危险边缘。
视频:餐饮直播间侵害顾客隐私泛滥 直播泛滥:随意搜索就能找到大量直播间
正午时分,忙碌了一个上午的白领们来到楼下白领食堂,排队购买一份足以抚平疲惫的午饭,却不知,他们疲惫放空的样子,早已被隐藏在队伍正前方的直播镜头,记录得一清二楚。
浦东新区某白领食堂正在直播排队中的用餐者
饭点时间,主播借着品牌餐厅的人流,做起了线上带货的生意,尽管尽量小心地将镜头聚焦在食材上,但仍难免有取餐食客的身影,被镜头捕捉。
商场大厅,招揽生意的餐馆推销员,一边发着传单,一边向直播镜头卖力地解说着,他的身后,不时有行人匆匆路过。
餐厅大堂,有经营者索性在固定机位架起长期直播镜头,直播间内,不仅可以清晰地看见正在吃饭的客人,还能听见清晰的现场环境音。
以上的所有描述, 均来自1月7日至1月10日,抖音平台上的多个餐饮直播间的真实情况。
2026年1月,新闻晨报·申度新闻记者,以“餐饮直播”为关键词,进行随机搜索后发现,在抖音等平台上存在大量将镜头对准顾客的餐饮直播间。这些直播间既有大型连锁餐饮品牌,也有个体经营的小饭馆。一些直播间配有主播边讲边随机调换着镜头的位置。还有一些直播间,只有一个固定机位,不间断地将食客的容貌、声音投放到互联网平台。
矛盾频发:食客质疑直播侵犯个人隐私
观察这些由餐饮经营者拍摄的顾客用餐画面,可以明显地发现,除了偶尔来照顾镜头角度的工作人员,大部分被拍摄者,对于自己正被拍摄毫不知情。他们既不会主动和镜头交流和互动,也不会主动回避镜头。
经营者在食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肆意直播,成了此类直播活动投诉高发的主要原因。据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此前,在广州、西安等地,均有食客因餐饮店随意开设直播而抗议。
同样的情况在上海也有发生。2026年1月3日,上海一位消费者在杨浦区某餐饮店点评页面上发文,称自己无意中发现,该饭店设有直播镜头,她和姐妹整个吃饭和聊天过程,全程都被直播并放在了网上。
“这个现场收音非常好,服务员的声音听得很清楚,你聊天但凡声音大点也录进去了,我们吃饭就坐在直播被怼脸拍的位置,真的欺人太甚。”在点评中,这名食客愤怒地写道。
面对食客的质疑,老板却叫苦连连,称自己此前从事其他行业,对餐饮业一窍不通,误以为用手机直播一下店里面热闹的气氛,可以更好地烘托氛围。在食客投诉后,他已将直播全部叫停,希望食客能够高抬贵手,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记者实探:商家默认消费者沉默就是同意
尽管因私自直播而引发的纠纷频繁出现,但仍有不少餐饮老板选择在饭点时间,将直播摄像头对准顾客,进行公开直播。
1月9日中午,记者随机联系了几家正在直播的餐饮店。沟通中,记者发现,餐饮商家对于直播的态度,大多取决于消费者的态度。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让许多餐饮从业者,误将消费者的沉默错当成了默认。
在浦东新区某某食堂,每逢用餐高峰,经营者都会在正对着排队者的位置上,设置一个直播机位。通过这个机位,可以清晰地看清排队用餐者的面容。抖音平台上的直播记录显示,该餐厅的直播活动已至少存在了1年,直播场次达数百次。
面对质疑,该餐厅的经营者有些不以为然:“我们已经搞了好久了,搞了一年多了。”尽管在这家店的经营者看来,此前已持续一年多的直播足以证明,该店的消费者对这种直播行为没有意见,但在暗访记者的坚持下,经营者最终表示:“那我们以后告诉(大家)一下,如果介意的话,我们换个角度,或者看看怎么规避下。”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浦东新区另一家直播了上百场的餐饮店中。在接到记者的电话后,这家餐饮店立刻停止了已经持续了数个月的高强度直播。
前述杨浦区某餐饮店的店员告诉记者,在接到食客投诉后,该店于客诉当晚,就彻底终止了直播行为,并对消费者进行了郑重的道歉。
尽管直播商家们的回应态度良好,但记者发现,除非像记者这样有备而来,否则,对于消费者而言,想要发现商家直播并及时维权并不容易。
首先,对于消费者而言,想要发现摄像头就很难。一些商家会将直播设备架设在比较不易察觉的位置,例如某个高处的角落。一般而言,食客很难察觉到自己的头顶上方,有设备正在拍摄。即使有所察觉,也大多会将其默认为监控摄像头,而非直播设备。
在普陀区某面馆,记者就遇到了一台架设在高处边角位置的直播设备。这台设备,正在实时地将面馆中的画面,转播至抖音直播间之中。然而,面对质疑,经营者先是反问:“不可以吗?”随后,她坚决否认自己所进行的直播,是被转播到网络平台的,“我们就是自己看一下,你不喜欢我就停掉”。
面对商家的矢口否认,消费者很难第一时间弄清楚,商家是否进行了直播,以及直播具体发生的平台。
记者观察了多个直播顾客吃饭的餐饮直播间后发现,这些直播间大多吸引力有限,直播间内的观看人数鲜少超过5人。极低的传播效果,无形中降低了顾客们发现自己被直播的风险。
此外,即使消费者事后从亲友口中,得知了自己被直播的遭遇,想要维权也很不容易。多名商家告诉记者,他们并未对直播内容进行保留。这意味着,消费者很难通过直播回放的方式,找到自己被侵权的证据。
极高的维权成本,以及极低的发现概率,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商家直播顾客行为中的沉默者,而这又进一步助长了经营者大肆直播的气焰。
是否侵权:法学专家详解隐私保护规定
法学专家张玉霞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9条、1120条、1132条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商家以获利为目的肆意直播,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构成了对被直播者肖像权、隐私权的侵害。
在具有一定私密性的公共场所例如餐厅活动,不代表个人隐私的绝对丧失。”
张律师特别指出,尽管餐厅是公共场所,但顾客吃饭仍属于享受生活的私密活动。餐厅未经允许进行直播,让顾客被不特定公众围观评论,属于侵犯私人生活安宁、公开他人私密活动的侵犯隐私权行为。
“部分商家以‘消费者未反对’为由主张直播的正当性,属于强盗逻辑。”张律师说。餐饮经营者如果执意希望直播或拍摄,那么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即事先明确告知将被拍摄并直播或其他途径播放,并获得被拍摄人的同意。
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遭遇“被直播”情况,可以要求直播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进行直播顾客的行为,并且在直播上对刚才的侵权行为进行赔礼道歉。事后发现被侵权的,可以通知直播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向实际侵权的直播方进行维权。一旦直播行为导致顾客名誉受损或遭受其他损失,直播方需消除影响、并赔偿顾客损失。
此外,直播平台对商家直播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如果未尽义务,根据具体情况,平台方或需承担一定责任。
2025年4月1日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中明确:“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张玉霞律师指出,针对公共场所摄像头管理问题,《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已有明文规定,建议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落实执行:
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时,在考虑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也考虑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公民如果不知道有摄像头,在公共区域人少的时候,就会觉得是一个相对隐私的空间。当摄像头记录有了‘强提示’后,有助于公民自我保护隐私,也可以避免侵犯隐私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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