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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会同施工单位及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合肥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高新(市政)城罚决字﹝2025﹞第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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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7月30日,合肥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G312合六路(新桥大道-小庙界)快速化改造工程未会同施工单位及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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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合肥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罚款50000元。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合肥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合肥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是一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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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官网显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交控集团”),2004年注册成立,是合肥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市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是市国资委重点监管的一级企业,是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和重大交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平台,致力于提供区域内优质交通产品服务,构建高效畅通的交通新格局,奋力打造一流的城市交通服务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综合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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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信用安徽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王常钰 审核 | 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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