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互联网上毫无征兆地引爆了一颗深水炸弹。

这也太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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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要说清楚,咱得把时钟拨回到上世纪七十年代。

那是个连谈恋爱都带着一股子书卷气的年代。

李红家里条件不错,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她自己心气儿也高,一心想考上海戏剧学院。

虽说面试没过,但老天爷给她安排了另一出戏——她遇上了负责招生的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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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一下就被击中了。

哪怕当时环境并不支持这种跨阶层的恋爱,她还是像飞蛾扑火一样扎了进去。

那时候的感情单纯得可怕,1979年两人领证的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唯一的财产估计就是余秋雨那一肚子墨水和李红满腔的爱意。

如果故事只停在八十年代中期,那妥妥是个才子佳人的模范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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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混得风生水起,成了当时国内最年轻的高校校长之一;李红相夫教子,洗手作羹汤。

可谁知道,命运这东西最喜欢开玩笑。

1987年,因为一些时代风波和职场里的烂事儿,余秋雨的事业突然遭遇断崖式下跌,身体也垮了,直接卧床不起。

这时候,真正考验人性的关头来了。

按常理,老公落难,老婆都在床前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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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红做了一个惊掉所有人下巴的决定:她要南下深圳打工。

为什么?

因为她太了解余秋雨了。

这男人骨子里傲得很,没了名声、没了工作,要是再没钱,精神世界绝对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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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名字响彻大江南北,版税拿到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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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苦熬了好几年的李红,以为终于熬出头了,兴冲冲地跑回上海,准备一家团圆,享受这迟来的好日子。

结果呢?

迎接她的不是拥抱,而是书桌上一沓没藏好的信。

写信的人叫马兰。

这名字在那个年代可是如雷贯耳——黄梅戏名家,国家一级演员,比余秋雨小了整整16岁,年轻漂亮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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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去查了一下,那些信里的词儿,炽热、露骨,全是崇拜和爱慕。

李红当时就懵了,感觉天都塌了。

她忽然明白,当她在深圳为了几块钱加班费熬红眼的时候,她老公正跟这位“红颜知己”在西湖边谈诗词歌赋,在剧场里眉来眼去。

面对这种背叛,李红表现得异常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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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像泼妇一样去单位闹,也没找媒体哭诉(虽然那时候媒体己经挺发达了)。

她就把信往桌上一摊。

余秋雨也没否认,甚至挺坦然。

在他看来,他和马兰是“灵魂伴侣”,精神高度契合,这种“高级”感情好像就能凌驾于世俗责任之上。

1992年7月,这婚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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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带着女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她用青春供养起来的家。

仅仅几个月后,余秋雨就高调迎娶了马兰。

但李红这人,最牛的地方就在离婚之后。

一般被抛弃的糟糠之妻,大概率会陷入怨恨里出不来,甚至自暴自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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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红没有。

她骨子里那股当年敢闯上海滩、敢下深圳的狠劲儿又上来了。

既然这十四年青春喂了狗,那剩下的日子必须为自己活。

她没回上海,继续扎根深圳。

但这一回,她不再是那个为了养老公忍气吞声的女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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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在纺织厂的经验和对深圳市场的敏锐嗅觉,李红从基层干起,一步步爬到了管理层。

那个曾经围着锅台转的女人,变成了商海里杀伐决断的女强人。

这波操作简直绝了。

甚至在2008年之前,她在深圳就有了好几套房产,身家早就不输那个名满天下的大师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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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男人不如投资自己,这才是硬道理。

网络时代来了,话语权不再被垄断,她终于能撕开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让大家看看袍子下面的虱子。

这事儿说到底,就像是一面镜子。

在那个大变革的时代,有人选择用才华换名利,甚至背弃誓言;而有人被命运踩在脚下后,硬是靠着一股韧劲儿,从泥坑里开出了花。

李红没有再婚,也没有再对媒体多说什么,她守着自己的事业和女儿,在深圳过得充实又富足,至于往事,大概早就随风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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