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跟着妈妈和妹妹过!”法庭上,14岁的李甲攥着继母胡女士的手,语气坚定。近日河南邓州市人民法院的一场离婚案,让“继子女抚养权”这个复杂话题走进大众视野——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母,最终赢过了亲生父亲,获得了继女的抚养权。这看似“反常”的判决背后,藏着法律对亲情的深层理解。
一波三折的重组家庭困局
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胡女士与离异带女的李先生结婚,李先生前妻所生的女儿李甲(2011年出生)从此跟着继母生活。八年间,胡女士不仅悉心照料李甲的饮食起居,还和李先生生下了小女儿李乙,一家四口一度十分和睦。
但感情的裂痕还是悄然出现。2021年胡女士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2024年二次起诉后双方曾为孩子复婚,最终却还是因矛盾无法调和再度对簿公堂。这一次,核心争议直指14岁的李甲:亲生父亲想要回女儿,视如己出的继母不愿放手,抚养权到底该归谁?
判决破常规:三个关键让继母赢得抚养权
面对亲生父亲的抚养权主张,法院最终支持了继母胡女士,这并非“情理大于法理”,而是严格遵循了法律规定。法官的判决逻辑主要基于三点:
一是八年养育熬成的“法律亲情”
法院查明,胡女士八年间持续承担李甲的生活照料、教育辅导,还支付了部分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第2款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胡女士与李甲已经形成“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不会因为她和李先生离婚就自动消失。
二是孩子的话成了关键证据
由于李甲已年满14岁,具备清晰的表达能力,法院依法征求了她的意愿。当孩子明确表示“不愿和继母、妹妹分开”时,这份意愿被纳入了核心考量。法官解释,未成年人的真实想法是判断“成长利益”的重要依据,尤其对于认知成熟的青少年更是如此。
三是“稳定环境”优先于血缘
李甲与继母、妹妹共同生活多年,早已形成稳定的情感联结。法官指出,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冲击,而《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胡女士稳定的住所、持续的关爱,显然更符合这一要求。
一分钟读懂继子女抚养权法律要点
很多人疑惑:继父母真的能拥有继子女的抚养权吗?哪些情况会影响判决?这些法律知识点必须搞清楚:
法律问题
关键规定
继父母能争抚养权吗?
能,但前提是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需满足共同生活+生活照料+费用承担三个条件。
什么是“抚养教育关系”?
法院会从三方面判断:是否实际照料生活、是否履行教育职责、是否承担抚养费,短期照顾不算数。
离婚后继父母必须抚养吗?
不是。若继父母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抚养,孩子仍归生父母抚养。
血缘和养育哪个更重要?
养育优先。法院会优先考虑稳定的抚养关系、孩子意愿和成长环境,而非单纯看血缘。
法官提醒:这类情况继父母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结合司法实践,法官总结了继父母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情形:
1、已与继子女共同生活3年以上,形成稳定依赖;
2、继子女年满8周岁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继父母生活;
3、继父母有稳定收入和住所,能提供持续照料;
4、生父母存在酗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
而如果继父母只是“搭伙过日子”,从未承担抚养责任,即便生父母抚养条件一般,抚养权也会归生父母所有。
结语:法律守护的是“用心的亲情”
这场案件的判决打破了“继子女必然归亲生父母”的固有认知。正如法官所说,抚养权归属的核心从来不是血缘,而是“谁能给孩子更好的未来”。当继父母用八年时光浇灌出亲情,法律便会为这份用心的守护兜底——毕竟,真正的亲情,从来不是靠血缘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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