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字狂草若能全认出来,自然痛快;可痛快之后,又冒出一个老问题:这满纸纵横的“糙”味,到底算不算上乘?若嫌它太野,那工整流美的“妍”就一定更好?——“以拙为美”还是“以妍为美”,两种笔法,到底哪一种更传统?

现在很多学习书法的人确实都有这个困惑,但我觉得这个问题很简单,没必要去纠结。

首先自古以来,书法的风格本来就多种多样的,从甲骨文开始,书法的形式一直都在变化着,丰富多彩。

翻开书法史书,我们都知道“妍美”的代表书家有赵孟頫、褚遂良等,“拙美”的书家如颜真卿、米芾、杨维侦等,碑体如《散氏盘》、《张迁碑》、《李璧墓志》……兼有“拙美”和“妍美”的,如二王,中和了这两种的美,今人就更多了,不胜枚举。

老子《道德经》有云:大直若屈,大巧所愚,大辩若讷。所谓“拙”是一种大智若愚的大美,所谓“妍”是一种小家碧玉的流美,后者雅俗共赏,前者较少人耳。因而,没有哪一种更美的说法,皆可存在,但是凡不可过之。

拙之趣与妍之美均为书法“美”的表现形式,究竟哪个更好要看个人审美情趣,也要看书法内容、适用场合和表现是否适度。

一,书法美不美要看欣赏者的审美情趣

书法是一种技巧性传统艺术形式,相对于观赏者来说就是一种纯粹的视觉艺术。欣赏者判断一件书法作品美与丑、高雅还是粗俗,一定程度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文化层次和审美取向。在有的人眼里美的东西,在另一些人眼里就不美,对于书法作品更是如此。比如很多人看馆阁体书法觉得俗之又俗,而我本人就很喜欢它的含蓄之美;有的人看丑书作品感觉是真艺术,可我却一看就反胃。

二,书法的拙与妍要看书写的内容

书法作品是讲究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的,书写华美艳丽的内容就需要表现“妍之美”,比如写曹植的《洛神赋》,就得用妍美的小楷、小草或者小篆、曹全碑风格的隶书,写出来有味道;如果用狂草、大篆或者张迁碑风格的隶书写出来就有违和感。

三,书法的拙与妍也要看适用的场合

一件和谐的作品除了要考虑书写的内容,还应该兼顾这件作品适用的场合。比如要挂在大家闺秀房里,或者文人墨客书房里的书法,就应该用妍美风格;而公共场所的大厅可能用拙朴一些的更大气。

四,书法的拙与妍还要适度,偏用哪个方面都不是美

书法是我们的国粹,中国的传统美讲究和谐中庸,要求阴阳平衡。无论是拙之趣、还是妍之美,适度的表现才是美,如果一昧的偏重哪个方面都叫做片面,就是失衡,也就不能称其为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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