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南人大

苍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0号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陈培标为苍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苍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1号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妙河为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林小倩为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肖雄为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董文威为苍南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胡亦起的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兰建文的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孔伟的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丁宗架的苍南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苍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2号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兰瑞仙为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黄义耀为苍南县民政局局长;

陈宗灶为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正县为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庄才泛为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阳坡的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林正县的苍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兰准凯的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陈宗灶的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梁世楷的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苍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3号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免去:

杨建食的苍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苍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4号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叶希希为苍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詹大勇的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苍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叶希希代理苍南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决定:叶希希代理苍南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苍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詹大勇辞去苍南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詹大勇因工作调动提出辞职报告,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詹大勇辞去苍南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苍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苍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乃标辞去苍南县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张乃标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乃标辞去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苍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苍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丁宗金等辞去苍南县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丁宗金、丁宗架、卢孔伟、朱成专、李上碧、陈娟娟、郑允秀、胡亦起、侯百前、钱辉辞去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时,丁宗金、丁宗架、卢孔伟、胡亦起的苍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苍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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