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赵 编辑|赵赵
2023年1月,一起普通盗窃案的审理中,民警意外在嫌疑人手机里发现了几张模糊的照片——黄土坑里,几件残破的青铜器静静躺着。这几张照片,撕开了一桩9年前惊天盗墓大案的口子,牵出了价值2000万的商代青铜器,更牵出了一群已经"金盆洗手"9年的盗墓贼...
揭开9年前的惊天大案
2023年1月的一个下午,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的审讯室里,3名普通盗窃案的嫌疑人正在接受询问。
办案民警按照常规程序检查嫌疑人的手机,突然,手机相册里的几张照片让他眼前一亮——照片中,一个黄土坑里摆放着几件残破的青铜器,背景是典型的陕北黄土坡。
"这些照片是哪来的?"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这绝不是普通照片。
嫌疑人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民警立即将这一线索上报,一个沉睡了9年的惊天盗墓大案,就这样被意外揭开。
陕西铁检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王颖回忆说:"由于案情重大,我们受公安机关邀请依法介入,立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民警顺着照片这条线索不断深挖,很快锁定了一个关键人物——梁志君。
梁志君,清涧县人,在当地开古玩店,常年混迹文物圈子。更重要的是,他有文物犯罪前科,属于屡教不改之人。
在证据面前,梁志君最终承认了一个惊天秘密:2014年冬天,他伙同他人盗掘了陕西清涧县高杰村镇瓦窑沟的一座古墓,挖出了3件青铜器——青铜禁、青铜鼎、青铜编钟,以2000万元的天价卖给了西安古玩商刘幸福。
2023年1月,9名嫌疑人相继落网。经查,这9人多为当地村民,彼此为熟人关系。其中,古玩商刘幸福与联络人梁志君更是惯犯。
办案检察官整合9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最终得出结论:2014年,朱广发、梁志君等9人在清涧县流窜盗掘,盗得青铜禁、青铜鼎、青铜编钟等文物,销赃额高达2000余万元,分赃事实及金额通过多名嫌疑人的供述得到相互印证。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9人分完2000万后迅速解散,有人用赃款盖了新房,有人转行做了生意,还有人买了水泥罐车搞工程、炒期货......而那3件价值连城的青铜器,至今下落不明。
当考古专家赶到案发现场时,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这片看似普通的黄土坡地,实际上是陕西寨沟遗址M3墓葬的所在地——一处商代晚期李家崖文化聚落遗址。
经陕西省文物局、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出具的相关报告证实:被盗墓葬及其所在的瓦窑沟墓地是目前发现仅次于殷墟的商代高等级贵族墓地,是近年来商代考古的重大发现!
寨沟遗址规模巨大、遗存丰富、要素齐全,凸显出商代北方黄土梁峁地带方国中心聚落遗址"多峁一体"的分布特征。考古人员在M3墓葬周边发现了商代晚期高等级甲字形大墓9座。
考古队员在抢救性发掘中,出土了我国最早的双辕车实物、体量巨大的铜钺以及纹饰精美、工艺精湛的象牙雕花制品和车马器,均具有极高的艺术、科学、历史和文化价值。
2023年,寨沟遗址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然而,盗掘活动对墓葬形制、棺室、葬车的完整性及随葬文物造成了巨大且不可逆的损害,使大量文物流失及考古信息永久性灭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一场精心策划的"盗墓大戏"
故事要从2014年的冬天说起。
在陕西省清涧县高杰村镇瓦窑沟村,有一片看似普通的黄土坡地。当时,村民还不知道这是大名鼎鼎的寨沟遗址墓葬所在地,只知道"一锄头下去,运气好就能发现一些古陶碎片"。
2014年冬天的一个夜晚,两名贺姓村民对传说中的古墓葬动起了歪心思。
据犯罪嫌疑人贺某阳后来供述,2014年12月,他带着自己焊接的"探条",在清涧县高杰村镇瓦窑沟附近的山上探墓时发现了一处古墓。
这天夜里,贺氏兄弟悄悄联络了相熟的朱广发和他的伙伴。4人开始在坡地徘徊,用简陋的工具试探多日,却始终找不到下手的精准位置。
他们深知自己道行不够,便辗转联系上了开古玩店的梁志君。
听到朱广发对墓葬的简单描述,梁志君一下子来了精神。凭借"职业敏感性",他知道这座墓葬"不寻常",里面说不定会有重量级的文物。
梁志君常年混迹文物圈子,手上掌握着不少人脉资源,更懂得行内的规则——他知道要挖这样的大墓,必须找真正的盗墓高手。
几经周折,梁志君托朋友请到了薛珉浩。薛珉浩在盗墓圈里声名赫赫,是传说中的"摸金校尉",他对古墓葬的土质鉴定、定位有着异于常人的敏锐。
一天夜里,薛珉浩带着3个人和朱广发一行共9人,扛着洛阳铲等工具来到这片坡地上。
薛珉浩细细摩挲黄土,观察土块的成色,还登高望远观察了四面的地形。几番勘探后,他在一片玉米地旁敲定了盗掘点。
"就从这儿挖,往下一直挖,保准有货。"薛珉浩的话,让这群人瞬间来了精神,他们希望能借此机会干票大的。
分工很明确:有人负责现场协调,有人指挥放哨,有人负责准备盗墓工具,有人指挥负责挖土、吊土,有人负责开车拉人......
就这样,白天,这9人团伙装作下地干活的村民,在村里闲逛打探风声,甚至和巡逻的村干部闲聊,打探文物保护的动向。夜幕降临,他们便开始行动。
据贺某供述:"我们使用探杆、握把和钻头探墓六七天时间后确定了墓点。然后轮流开挖、吊土,连续挖了三晚上。"
他们采取人工"下挖盗洞",再用编织袋、绳索、吊链往外运土的方式实施盗墓。
第二天晚上,当他们向下挖了大概十三四米深时,终于挖到了墓室!
"挖到了一件青铜鼎,接着往下挖,又挖到一件青铜编钟、一件青铜禁(小长桌)......"贺某回忆说,当时所有人都激动得浑身发抖。
盗墓贼将青铜编钟、青铜禁和青铜鼎从墓道中吊出,用面包车将这三件青铜器拉到一个盗墓者家中的地下室藏匿。
临走前,这伙人不忘将墓坑回填。更狠的是,回填时有人还带来一瓶剧毒农药甲拌磷(俗称3911)洒到墓坑内。
有人记得,那人边洒边说:"洒了农药就没有人再敢来挖这个墓了。"
这个细节后来成了关键证据。事后,考古人员在对涉案墓葬进行抢救性挖掘时,作业中有考古队员闻到了刺鼻的农药气味。
9人瓜分巨款逍遥9年
古文物到手后,这3件青铜器被秘密藏匿。梁志君和同伙们开始商量:"只要有人出价2000万,就把这三件文物卖掉。"
同伴苏某不久后联系到了一个叫"胖小刘"的古玩商——此人真名刘幸福,1968年出生,陕西延安人,只有小学文化,在西安市开设古玩店。
据盗墓者后来告诉办案民警,得知他们盗得三件青铜器后,刘幸福开了一辆越野车,从西安跑了几百公里来到榆林清涧县。
见到这三件青铜器后,刘幸福很满意,当场拿出100万现金作为定金,并说自己回去筹钱。
几天后,刘幸福开车带来了1900万现金,他们在清涧县环城路的一条马路边完成了交易。
据贺某同伙供述,"胖小刘"支付的这笔钱被他们分成了12份,每份165万元,另给贺某家里面分了10万的封口费,还剩10万元由三位主要的盗墓分子分了。
也有供述称,赃款被分成9份,9名盗墓贼各得200余万元。
拿到钱后,这9人迅速解散:
有人换了车 有的做起了工程 有的搞起了投资 有的则在西安全款买了房 还有人买了两辆水泥罐车参与工程 有人投资期货
至于这些文物之后是如何被"胖小刘"处置的,他们并不清楚。那3件青铜器究竟去向了何方,至今无人知晓。
调查发现,刘幸福是个不折不扣的惯犯,曾多次获刑,均与文物有关:
2009年7月1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12月23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3万元 2021年2月2日,因犯倒卖文物罪,被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从2014年10月至2020年5月,梁志君、陈某伙同多人,多次趁夜间前往陕西清涧县、吴起县多个村庄盗掘多座古墓葬,共盗掘各代古墓葬21座,盗得青铜带钩、青铜鼎、青铜编钟、青铜禁(小长桌)各1件,琉璃珠2颗,玉器、绿松石共8件,玉环4件,玉簪2件,玉圭1件。
而刘幸福在西安市开设古玩店,多次收购梁志君、陈某及其他盗墓分子盗掘的文物。
从2022年起,刘幸福及多名参与盗墓者被延安铁路公安处民警陆续抓获。
"案件时间跨度长,加上刘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文物可能早已被销赃......"一位参与本案审理的法官告诉记者,刘幸福认为司法机关无法掌握其犯罪的确凿证据,一口咬定自己对于三件来自清涧县的青铜器不知情,也未参与。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在案证据有同案犯多人先期的供述和指认照片均可以印证刘幸福收购了盗掘古墓葬所得的三件青铜器,且同案犯贺某、苏某对其所盗掘的三件青铜器进行了手绘图片,同时经贺某、苏某、朱某混同辨认,三人均指认刘幸福收购了三人所盗掘的三件青铜器。
同时结合多名被告人的供述、刘幸福收购青铜器交易的细节,以及同案犯梁志君、朱广发分赃后的银行存款记录等证据,相互印证,能够认定刘幸福收购了古墓葬所得的三件青铜器。
2024年8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刘幸福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以盗墓罪判处梁志君、朱广发等8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万元至1万元不等,9人共同赔偿墓葬修复费用9万元。
刘幸福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3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由于还有其他盗墓余罪尚未查清,"摸金校尉"薛珉浩尚未被判决。
这起案件的侦破,源于一个偶然——3名盗窃嫌疑人手机里的几张照片。但正是这几张看似不起眼的照片,撕开了一桩沉睡9年的惊天盗墓大案。
9名盗墓贼以为拿到200多万就可以高枕无忧,殊不知法网恢恢。他们盗走的,不仅仅是3件青铜器,更是中华民族无价的历史瑰宝。
那座被他们破坏的商代大墓,是"仅次于殷墟的商代高等级贵族墓地",本应为研究商代历史提供珍贵资料。如今,墓葬形制、棺室、葬车的完整性及随葬文物遭到巨大且不可逆的损害,大量文物流失及考古信息永久性灭失。
这种损失,是任何金钱都无法弥补的。
更令人痛心的是,那3件价值2000万的青铜器,至今下落不明。它们或许早已流入境外,或许被某个私人藏家秘密收藏,再也无法回到祖国的怀抱。
2026年3月28日,陕西铁检分院联合相关单位,在案发地共同建立了陕西清涧寨沟遗址司法保护基地,推动形成地方政府、文物部门、文旅部门以及公检法共同参与的历史文化遗产多元保护格局。
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每一件流失的文物背后,都是一段无法复制的历史信息的永久消失。
那些盗墓贼们,终将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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