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不少劳动者遭遇公司裁员、劝退时,会让签署“自愿离职协议”。却不知,可能直接导致离职赔偿“缩水”甚至归零,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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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差异:自愿离职vs非自愿离职,赔偿差一倍甚至更多。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两者的赔偿待遇天差地别:
1. 签“自愿离职协议”: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除公司存在未足额发薪、未缴社保等法定过错外,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N),更谈不上2N赔偿金。
2. 非自愿离职(公司责任):若公司以裁员、业务调整等理由提出解除,或存在违法辞退情形,劳动者可主张N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辞退,还能主张2N双倍赔偿金。
3招拒绝“被自愿”,守住足额赔偿
1. 坚决不签模糊协议:看到协议中出现“自愿离职”“个人原因离职”“与公司无任何劳动争议”等表述,直接拒绝签署。若公司施压,明确告知“非本人真实意愿,不同意按自愿离职处理”。
2. 全程留存施压证据:对劝退沟通、口头承诺进行录音,保存微信/邮件沟通记录、公司下发的劝退通知等,为后续维权铺垫证据。
3. 书面异议+合法维权:若公司坚持要求签自愿离职,通过EMS+邮件双渠道发送《不同意按自愿离职处理的异议函》,明确主张自身权益。协商无果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足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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