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共收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25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014件/套(1550件)。其中,南宁横州市四排岭抗日阻击战遗址、柳州融安县大巷红七军临时指挥部遗址、桂林市多处抗战摩崖石刻等,以及自治区博物馆收藏的1944年西南剧展章、柳州市博物馆收藏的1949年广西日报号外“柳州解放了!”等珍贵文物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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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鼻山何宣题“西南保障”。来源:桂林市融媒体中心

本次公布的革命文物名录包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9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67处。可移动文物中,一级文物3件/套、二级文物42件/套、三级文物206件/套,一般文物763件/套。新入选的文物中,不少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如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武工队旧址,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交通情报站作用,经过精心修缮,该旧址已成为集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于一体的红色阵地;1949年广西日报号外“柳州解放了!”报纸,真实记录了柳州解放的历史时刻,属于二级文物;“飞虎队”B-24D型40783号轰炸机残骸为一级文物,这件文物见证了中美两国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合作历史。

此外,结合今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的第八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已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进行了修订,并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