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海南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25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0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三沙市。

· 海南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4元,适用于文昌、琼海、万宁、东方、五指山、澄迈乐东、临高、定安、屯昌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等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