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数字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运行。
然而当前社会仍存在一种颇具影响力的观点,将数字经济简单等同于虚拟经济。厘清二者的核心边界与本质差异,对于准确把握数字经济发展逻辑、发挥其赋能价值至关重要。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型经济发展形态。这一概念的正式定义来自唐·泰普史考特1996年的著作《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前景与风险》,其中描述了互联网将如何改变世界各类事物的运行模式,并引发若干新的经济形势和活动,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一个广泛运用信息通信技术的经济系统。
随着发展,数字经济的内核远超过固有技术本身,概念涵盖数字技术的运用与创新、数字化生产与消费、数字化的经济结构与社会效应等,形成了全新综合的经济系统。
《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协议》(2016年)进一步明确,数字经济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中国信通院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中也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
与之相对,虚拟经济有着明确的范畴界定,是指通过金融工具交易实现价值流动的经济形态。考察文献源流不难发现,虚拟经济自引入之初就主要用于描述金融领域的相关活动。
从基础定义来看,数字经济和虚拟经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范畴,二者在本质上并不存在必然关联。
除了涉及金融领域的部分交叉活动外,数字经济整体上并不能简单归类为虚拟经济。
数字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核心差异,源于二者不同的发展逻辑与根基。数字经济的核心逻辑是“赋能实体”,以实体经济为根基,通过数字技术与各类实体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效率提升与结构优化,其价值创造依赖于对实体生产、消费、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赋能。
无论是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还是数字化经济结构的构建,最终都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虚拟经济的核心逻辑是“价值流动”,聚焦于金融工具的交易活动,不直接依托实体产业开展。其价值实现主要通过金融市场的交易价差完成,与实体经济的生产、服务环节无直接关联,这也决定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不存在必然的依存关系,而数字经济则始终以实体经济的需求为导向,脱离实体经济的数字经济便失去了核心价值。
正如前文所析,数字经济的核心价值在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实体发展,这也是其与虚拟经济最本质的区别。数字经济并非抽象的概念,其“赋能实体”的价值最终需要通过具体的产业实践来落地彰显。国富科技集团始终以“数字技术赋能民生安全与社区服务”为核心使命,聚焦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用实践诠释数字经济的本质内涵与核心价值。
在业务实践层面,国富科技集团紧扣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的核心导向,与虚拟经济的金融属性形成清晰区隔。围绕“数字技术赋能民生安全与社区服务”的核心使命,集团打造了以智慧充电、智慧消防、智慧城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产业矩阵,业务范围精准覆盖数字技术应用业与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两大核心板块,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体系。集团秉持“数字产业化筑牢支撑、产业数字化深化落地”的发展思路,将数字技术全面融入民生安全与社区服务的各个环节,重点聚焦社区安全充电、智慧消防、适老化服务三大民生场景赛道,精准回应社区“充电难、充电险”、消防安全管理粗放、老年群体数字鸿沟等民生关切,让数字技术切实融入日常生活、惠及万千民众,生动诠释了数字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要义。
未来,国富科技集团将持续深耕数字经济民生赛道,深化“数据要素X”战略,拓展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等更多民生服务场景,打造数字民生服务标杆。
同时,集团将加强技术创新,提升AI算法、物联网等核心技术能力,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更深度融合,构建更完善的民生数字化服务体系,始终践行数字经济惠民利民的核心宗旨,在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的道路上持续前行。
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
1、清华大学《数字经济的内涵与特征》
2、中国企业报《数字经济是实体经济的新形态,而非虚拟经济的幻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