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号下午3点31分,四川省成都市某司机表示:
2026年1月6日,本人车辆临时停在高新西区合瑞南路口,没有妨碍任何车辆同行,同时人一直在车里,一名骑电瓶车的辅警人员过来直接贴罚单。有两点疑问?第一,人在车里辅警过来可以直接让我驶离,为啥要直接贴罚单?第二,辅警人员在没有正式民警的指导下能独贴罚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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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号下午4点29分,单位答复:
经调查,合瑞南路各路口均设有禁停标志,24小时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
经核实,车牌川A****,发现该车辆于2026年1月6日14时46分停放在合瑞南路上,同时执勤人员通过系统向车辆备案电话号码发送提醒驶离短信。2026年1月6日15时7分该车仍停放在合瑞南路上,执勤人员取证上传。
针对您反映辅警人员在没有正式民警的指导下能不能单独贴违停告知单的问题,依据《四川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辅警在带班民警工作指令下,可协助开展交通违法采集、劝导及告知等工作。辅警独立取证行为需经审核后方可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如您仍有异议,可在收到违法信息后通过交管12123进行申诉,或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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